户外广告广告位租赁协议(精选33篇)
1.甲乙双方应保持密切的沟通,乙方每次的画面更换,广告牌、三面翻、电气照明系统等维护,应将情况全面如实地网络、电话、传真或上门通知给甲方,以令甲方有所准备;
2.乙方须保证户外广告设置物及广告画面质量良好;如在发布期内广告画面出现破损或严重褪色,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其修复或更换,并将修复或更换的情况通报甲方;如该广告牌因意外暂时停止发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该广告牌在发布期内被政府征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后,方能答复政府,同时甲方还应配合乙方向政府办理相关费用补偿事宜,所有费用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3.广告发布后每晚亮灯时间为3小时,原则上夏秋季节为20:00-23:00,冬春季节为:1900-22:00,或按天黑时间随机调整。
十一、产权关系:
1.乙方拥有广告牌在租赁期内的产权所有权,
2.乙方的租赁期满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前,此广告牌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处理此广告牌的租赁权;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此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后,此广告牌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处理广告牌的任何事项都与乙方无关。
3.乙方在租赁期内和租赁期满后甲方支付剩余价值前,虽然拥有广告牌的所有权,但不能因双方的合作终止而擅自拆卸广告牌。
4.广告牌的所有权和剩余价值的交接只由甲乙双方操作。
十二、租赁期满处理方式:
1.待乙方的租赁期将满的半年内,甲方须以建筑物业主的'身份或建筑物业主委托人的
身份及时与市城管局、市规划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协商,争取此广告牌的拥有权、租赁权或支配权。
2.乙方的租赁期满后,若甲方拥有该广告牌资源的拥有权、租赁权或支配权,应优先考虑将广告牌资源租赁权交给乙方,并保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该广告资源的优先租赁权。
3.若乙方的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经再三思量后,无意再继续合作下去,在没有第三方愿意承接此广告牌的租赁权前,甲方可延迟支付此广告牌扣除折旧费后的剩余价值,但此期间不可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在有第三方愿意承接此广告牌的租赁权后,甲方应在第三方承接此广告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此广告牌扣除折旧费后的剩余价值;如甲方逾期不付给乙方,乙方有权阻止第三方承接单位发布广告。
4.广告牌的剩余价值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或由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评估公司或个人评估,双方任何一方不认可的评估公司或个人评估出来的剩余价值都视作无效;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和评估公司或个人的评估都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诉讼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政府因素:在媒体发布期内,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法令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中断履行的,甲乙双方在与政府处理完相关事宜后,应顺延广告位租赁期,其善后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大雨、其它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哗变等。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甲乙双方应尽力消除,并可免除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后,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广告位租赁期也相应顺延。
十五、安全责任:在安装和租赁期内,因广告牌、广告画或广告牌的相关设备而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在安装和租赁期以外,与此广告牌有关的任何责任、事故,都与乙方无关,其责任人为甲方。
十六、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应保密双方的合作关系和方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甲乙双方应保守合同条款的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的条款。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结束且甲方已经支付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日止,如需续期,需另行签订合同。
十八、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无故拖延工期而影响了甲方的正常营业,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一年场地租赁管理费的0.3 %作违约金;
2.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场地租赁管理费给甲方,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和追讨经济损失的权利,并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一年场地租赁管理费的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3.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工期延误、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友好协商,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非责任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租赁期,不得因____大楼的业主或____大楼的承包商的变更而影响了本合同规定乙方所拥有的权益,否则视为甲方毁约,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十九、争议或纠纷处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友好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二十一、如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变更,其责任与义务应由变更方的下一继承者承担,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户外广告广告位租赁协议 篇1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所处位置:________________(见附图)面积为:
a.高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________平方米;
b.高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________平方米。(一二外墙)(原水泥墙壁美化)
二、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价款:________________元每平方米。
1、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租金每月总金计: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广告位租金交付方式:转账或现金;
甲、乙双方签约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计付广告位租赁费用。租金支付日期为每月日前支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循“诚信为本、依法合作、互利双赢”的原则履约。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广告位所有权归属甲方,合同期内乙方所使用的甲方资产由乙方负责使用、保管、维护。乙方不得对该广告位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权利的行为。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及时将乙方租赁的广告位提供给乙方,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签订后,涉及到乙方自身广告的相关许可证(如:工商广告管理备案)、税务、城管、知识产权、工事费、水、电、照明设施以及其它涉及到乙方自身广告位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租赁期内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并承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规而产生的责任。
6、合同期内,对乙方的自身广告位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如:画面陈旧、脏污。)
7、甲方仅提供给乙方户外广告平台,即场地。
8、在租赁期间,因广告牌或广告牌的相关设备而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9、乙方建设广告牌时,不得随意加建或更改经由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牌尺寸、广告牌形式及广告牌的结构,以免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如因现场条件的限制,乙方可建议可行的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解决。
10、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乙方撤出商铺,乙方附着于商铺的装潢,是动产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自行取回;建筑物内附着物,乙方承诺归甲方所有。
无法剥离或剥离后损害商铺结构或价值的装潢,乙方不得剥离或取回,且甲方不予补偿;或乙方愿意剥离或取回的,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合同期届满或合同终止履行之日起五日,租赁商铺室内装修、装潢、设备乙方认可为乙方遗弃物,甲方有权无偿使用、废弃,就废弃物的处理乙方承担相关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