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财产租赁合同(精选32篇)
货物财产租赁合同 篇1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__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月__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合同副本__份,送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鉴(公)证意见:|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货物财产租赁合同 篇2
财产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年零_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______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月______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货物财产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房: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财产生产经营,达成以下共识,特订立本财产租赁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财产租赁
1.1 甲方出租的财产为位于郎溪县水鸣经济工业园区的饲料加工厂内的全部财产或其使用权,包括厂区内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质量等相见本合同附件“租赁财产清册”。
1.2 租赁期限为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满__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
第二条 租金及其支付
2.1 三年租金共计______万元,即年租金为______万元/年(含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2.2 第______年的租金自起租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以后每年的年租金分两次支付,每______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份和______月份各支付______%。
2.3 甲方在收取乙方实际缴纳的租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实际缴付的租金额,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三条 财产的交接及维护
3.1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租赁财产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使用租赁财产而发生的电费、燃料费、管理费均由乙方承担。
3.2 租赁期满后,依合同附件“租赁财产清册”所载明的财产,剔除乙方投资的财产,乙方向甲方交还,自然磨损和自然力对租赁财产的外观、质量等影响,均不构成甲方拒绝接收租赁财产的缘由。由于设备、设施原有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能正常运行视为无质量问题。返还时保证能正常运行。
3.3 乙方可负责更换和扩建不能使用和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设施。
第四条 转让
4.1 在租赁期内,乙方自筹资金所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乙方。期满后新增不可移动类固定资产可以根据账面净值或评估机构评估值出售,甲方购买。
4.2 本项目资产如果对外出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财产的第一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 债权债务
5.1 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涉及甲方及所租赁财产的原有债权债务,一律由甲方负责承担,因前述债权债务而引起的事端由甲方负责解决。
5.2 乙方在租赁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一律由乙方承担,由此债权债务而引起的事端,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权力与义务
6.1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争取有关项目的优惠政策。
6.2 甲方保证协助乙方处理好厂区周边单位、居民、农民关系,以便利于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6.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租赁固定资产的使用。
6.4 甲方出租的财产如已对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抵押,应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6.5 乙方不得将租赁财产进行抵押、转让,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擅自转租。
6.6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对承租的财产增建、改建、改造、大修、更换等。
第七条 效力
7.1 在租赁期间,因租赁财产发生所有者变更或租赁财产设定抵押或担保的情形,不影响本合同效力,但若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可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不视为违约。
7.2 非乙方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等)而造成租赁财产的部分损失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通知甲方。
7.3 若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致使租赁财产灭失和损失,乙方有权中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