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图公司绘图服务合同(精选30篇)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日发出(“发票日”)。
第四条结算每月发票之间的差额(“结算付款”)应由发票金额较低的一方(“结算应付方”)于不晚于发票日起
日(“到期日”)支付发票金额较高的一方(“结算应收方”)。
如果结算应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结算付款,结算应付方于到期日因没有争议的使用而应付但拖欠的金额应计收月利率%的费用。
本条规定不能被解释为结算应收方放弃在本协议中其所享有的由于上述欠款而宣布结算应付方违约的权利,及终止本协议、行使本协议中或根据法律或衡平原则应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五条终止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结算应收方自行决定并书面允许的任何宽限期内,向结算应付方开出账单的结算付款未从结算应付方收到,则结算应收方可以其独立意志决定部分或全部终止转播服务。
结算应收方保留权利,以向结算应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额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及由结算应付方造成的所有成本,而不论是否提起诉讼。
第六条调整账单调整的要求必须在发票日后内作出。
被确定为出错的任何金额将从下个月的结算中划出。
上述调整要求不应成为延迟清算付款的借口。
第七条未保证双方未就本协议中提供的传播服务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亦未就适销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适用性作出保证。
第八条赔偿双方应赔偿并使另一方、其股东、主管、雇员和代理免于一切不合理的损失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费用及律师费,上述费用的产生应当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因本协议中传播服务的安装、接通、维护、服务或发射故障而导致的,包括服务提供方、其雇员、代理及客户对传播服务的任何中断。
第九条无代理任何一方未被授权作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无权代表对方、以对方名义假设或设定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义务。
第十条不可抗力本协议项下双方义务受制于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没有义务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无法履行(结算应付方的支付行为除外)、损害、损失或任何设备的破坏或故障而负责。
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灾、洪水、公用设施供应缩短、动力丧失、爆炸、内乱、政府行为、供应设备短缺、交通不可获得、第三方行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
第十一条未弃权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放弃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全部放弃或弃权。
第十二条修改本协议非经双方另行书面签署文件,不得修改。
任何一方知晓或收到对方的定单、售货确认书或其他类似文件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订或修改。
第十三条授权的陈述各方向对方陈述并保证本协议的签署、递交以及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履行已经合法授权,且本协议根据其中条款对双方而言是有效合法并有约束力的协议。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甲方电话通信服务规定
附件二:乙方电话通信服务规定
绘图公司绘图服务合同 篇28
雇用(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1)乙方母婴护理员到指定服务地点为甲方提供每日24小时母婴护理服务,时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服务时间每月为30天,无休息日。
2.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__ __元(大写__X仟元整__)。其中: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元;在正常情况下,服务费按周薪进行支付,即每工作七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七天服务费,第一周扣除定金_ _元。
3.服务内容:
(1)产妇:
a.负责产妇营养膳食,合理调剂饭菜花样,注意产妇的饮食营养,所需食材由甲方提供;b.指导产妇进行产后乳房按摩及乳房护理,帮产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及婴儿喂哺常识;
c.给产妇洗衣服(不洗内裤、袜子,以防细菌感染);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伤口护理及产期常见病的预防;
e.教产妇做产妇操,产妇形体恢复指导,以利于产妇的宫颈复位;
f.产妇的室内环境指导和协助刷牙、梳头、沐浴等;
g.做好产妇的心理指导,舒解产妇产后的焦虑、恐惧、烦躁等情况。
(2)婴儿:
a.科学合理为婴儿配奶、喂奶 ,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为婴儿按摩,安抚哭闹,及时更换尿布、衣服,呵护入眠,使产妇减轻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c.为婴儿洗澡、游泳、清洗晾晒婴儿尿布、衣服,拆洗婴儿被褥及做好新生儿护理,如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等;
d. 提供育儿常识及为婴儿用品的消毒等;
e. 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f. 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督促甲方按本合同提供服务。
(3)当乙方不按照有关条款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护理服务,乙方按服务天数折算退回未服务的服务费。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甲方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设施,并对护理员进行水、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指导和检查。
(4)甲方应尊重护理员的劳动和人格,不能对乙方进行虐待、殴打及任何有辱人格的行为。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时得到工资;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要求的工作安排;
(3)乙方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不受侵犯,有权追求因甲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乙方有权与有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信守合同,不无故违约,严格按本合同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应实事求是的向甲方提供个人的详细资料;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工作要认真负责,要勤俭节约。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4)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亦不得在合同期内找其他人员代替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数折算费用给乙方。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或对甲方家人态度蛮横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不具备相应的产妇婴儿护理知识或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6.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7.擅自带外人去甲方住处的;
8.其他侵害产妇、婴儿及甲方家人权益的行为。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
1.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不实;
2.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4.甲方要求乙方与异性同住一室;
5.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