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约定(针对婚前房产)(精选32篇)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于上海市公证处。该公证处地址为:
协议人(男方):
日期:
协议人(女方):
日期:
婚前财产约定(针对婚前房产) 篇9
一、总则
1、本协议以双方自愿组建家庭,并以婚后家庭和睦,生活幸福为最高准则。
2、本协议经双方(老公和老婆)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的修改程序:双方任何一方可提出异议,双方协商通过后进行修改。
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夫妻双方。
二、权利
1、夫妻双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和必要的私人空间的权利。
2、夫妻双方有了解对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状况的权利,有了解对方收入和花销情况的权利,双方应主动交流沟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隐瞒和欺骗。
3、夫妻双方有提出无理由离婚的权利,任何一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同时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用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贰拾整)。
4、女方在怀孕、生病及哺乳期间等中有拒绝离婚的权利,男方不得提出异议。
5、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子女未满18岁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替子女作出重大决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学、工作等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三、义务
1、夫妻双方有义务关心、爱护对方。外出参加吃饭聚会等活动必须提前汇报,未争得对方允许,不得夜不归宿(因工作出差、调动等情况除外)。
2、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不得打骂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弃老人,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
3、婚后夫妻双方有赡养各自父母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阻碍对方父母且有义务协助对方父母。
4、夫妻双方负有生育子女的义务,不得以非医学理由拒绝生育。
5、夫妻双方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离婚后有给予抚养费的义务。
6、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赡养对方老人的义务。
四、经济
1、以夫妻双方经济独立为基本原则。
2、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夫妻财产共同保管。
3、建立家庭开销公共账户,夫妻双方按照实际收入的80%比例按月交纳公共开支,公共账户银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码由双方同时创建,各自记住一半(即,只有双方同时输入前后一半密码时方能使用)。建立开支结算制度,公共开支用于家庭共用物品如房子、家具、伙食、送礼、子女教育等,夫妻间送对方礼物请对方吃饭等不在此列,大笔开支需双方商议决定。
4、除家庭开销账户之外,双方剩余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但不得用于赌博、包养情人等不合理行为,大笔开支需要向对方通报。
5、其它财产问题都严格遵守中国民法典。
五、家庭关系
1、小家庭单独居住。双方不得向对方父母要求结婚启动资金,不得向对方父母要求住房、嫁妆等。小家庭有能力就买大房子住,没能力就住得简陋点,不得埋怨他人(当然双方父母愿意为子女补贴的不算)。
2、双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可以来家中小住(以不超过一个月为宜)。其他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亲戚朋友等不得在自己家中过夜(可安排去周边酒店入住)。
3、双方自己的钱财可以借给或者赠予自己的亲戚朋友,需要向对方通报,借款金额低于人民币1000.00元以下对方可不干预,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则须经对方同意方可外借。
4、过年过节有义务参与应当参加对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的生日宴会等必须的活动,已促进小家大家都和和睦睦。
5、夫妻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为,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拾整)。如果想和别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须先提出离婚。
6、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经济处罚人民币10000.00元/次,存入夫妻公共账户,有意造成对方刑罚规定轻伤以上时,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拾整)。或若对方因此产生了心理阴影甚至影响以后共同生活,无过错方可提出离婚,对方不可拖延。情节严重交于当地公安机关刑法处理。
男方:
女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前财产约定(针对婚前房产) 篇10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婚。现根据公平、自由原则,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婚前财产有:_________________(略)
二、乙方的共同财产有:_________________(略)
三、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甲、乙各自所
有。若发生离婚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四、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分婚前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五、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六、其它(略)。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认购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房屋认购协议:
1、乙方自愿申请认购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房,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物业用途为住宅,房屋总价款计人民币_____。
2、乙方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向宜昌华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收)交纳认购定金人民币____元整,并在___ 年 ___ 月 ___ 日之前与甲方签定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交纳购房款及办理相关手续。
3、在本认购协议书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转卖乙方所认购房屋。
4、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照认购协议书所规定的要件履行承诺,签约时间可据实予以延期。
5、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认购协议书中的要件,视为违约,扣除其交纳定金作为违约金。
6、本认购协议书有效期满前,乙方应与甲方办理合同转签手续;认购协议书有效期满,乙方未能与甲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有权委托宜昌华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对该房屋另行处理。
7、房屋买卖合同书签定后,本认购协议书约定条款自动失效,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8、本认购协议书有效期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9、本认购协议书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本人)或委托代理方(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婚前财产约定(针对婚前房产)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自愿对各自婚前财产作如下约定:
一、房产
甲方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路_____弄____号室房产一处,面积______平方米,为_____权房,由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乙方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路_____弄____号室房产一处,面积______平方米,为_____权房,由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
婚后若对该房产进行处置,重置财产中如包含该部份财产价值,仍属原产权人,不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若对该房产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二、动产
1.货币存款
甲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______元,外币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元。乙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______元,外币______元,票市值______元。
婚后,货币存款不因存单到期另行转存而视作共同财产,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归原存款人所有,购买的股票在婚后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亏损均视作婚后夫妻共司财产,而不归原股票持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