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房屋租赁合同模板(精选33篇)
第七章:保险
7.1乙方应当自行向资信度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其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等等。保险期应与租赁期相同,以维护乙方财产及其消费者人身利益。
第八章: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1租赁期间,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等,由乙方负责;
8.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养护,但应至少提前1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尽可能的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
8.3乙方另需对房屋所处之公共区域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该公共区域内装修、增设部分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8.4乙方如在该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承载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罚款或其他损失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外墙及屋面附加任何物件,涂刷任何涂料或作出任何外观更改。对房屋的使用不得产生噪音、辐射、低频、视觉、光、粉尘等不符环保法规和政府要求的污染。若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维修整改,产生的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及相关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九章:租赁区域管理
9.1为切实维护甲方双方及全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乙方承租租赁区域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
9.2乙方应尽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并以经营者的身份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检查;
9.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9.4乙方不得在该租赁区域范围内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普遍道德及社会习俗、习惯的活动。
第十章:清场及该房屋的归还
10.1因下列情形导致的本合同终止/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及时搬迁腾空房屋,并将该房屋及其设施完好无损地按交付时的状况交接给甲方:
(1)合同租赁期届满,双方不再续租的;
(2)因甲方违约行为而达到乙方行使解除权条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违约行为而达到甲方行使解除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单方终止合同的。
10.2如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提前解除后乙方不能按时搬出该房屋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当年租赁年度该房屋日租金(当年租赁年度租赁费/365)的2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并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等相关费用;
10.3如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提前解除后乙方不能按时搬出该房屋逾期达到5天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内的装修和所有物品,甲方有权从该房屋中将乙方的弃物任意处置,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取实际发生的清场费用。清场完毕前,乙方仍须按10.2条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和相应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等相关费用;
10.4乙方如在搬离该房屋的过程中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和损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11.1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符合公序良俗和社会普遍道德观及社会习俗、习惯,否则,甲方有权予以纠正。乙方拒绝配合的,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包括但不限于下属风险自行负责:
(1)违法经营;
(2)经营性债务、亏损;
(3)劳动用工风险;
(4)不可抗力风险;
(5)刑事案件导致的损失。
11.2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于甲方及相关方缴清房租,相关房屋使用费及其他经济责任,乙方需另外支付相当于当年六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除违约金外,因乙方违约而本合同被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乙方: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经营范围;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装修、更改、拆除该房屋或公共区域结构、设施、设备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转包、转租、转借给第三方;
(4)乙方欠缴本合同约定的租金15天;
(5)乙方欠缴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费用达15天;
(6)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产生了噪音、辐射、低频、视觉、光、粉尘等不符合环保法规和政府要求的被投诉并被查处,经甲方提醒并给予限期内仍未改正的;
(7)乙方具有其他可能导致对甲方或第三方严重损害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书面告知仍未改正的;
(8)乙方超本合同租赁红线范围使用该房屋的室内外空间的;
(9)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或外立面损坏不及时修复的;
(10)乙方使用房屋进行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序良俗和社会普遍道德观及社会习俗、习惯的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整改的。
(11)乙方所经营行业因违反当地法规不能注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以挂号信形式发向另一方后,合同即行解除,
乙方应在15天内返还该房屋,15天后该房屋归甲方接收。如乙方拒绝返还房屋,则甲方有权强行清场,房屋内的物品及添附由甲方作为废弃物处理,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取实际发生的清场费用。
11.3甲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乙方即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未使用房屋期
间已缴纳的租赁费等所有应退费用。在乙方清场并结算完毕各项费用后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相当于当年六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5天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第一章第1.1条出租房屋情况的约定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11.4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或一方违约,但拒绝主动承担违约责任的,若守约方通过诉讼解决时,其合理支出的律师费用应当作为一方损失而有权向另一方索偿;
11.5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缴纳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及租金以外的
其他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的租金和/或其他费用金额的千分之5/日计算收取滞纳金至乙方缴纳之日止。如欠缴租金或欠缴其他费用超过15天,甲方有权采取不限于断水、断电、等措施,因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和支出均由违约乙方单独承担;
11.6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当于当年六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并支付乙方搬迁费用及相关损失费用;
11.7租赁期内,乙方如需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 知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当于当年六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甲 方收取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若未予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按提 前通知时间与6个月之间相差的时间进行租金赔付;
11.7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积极协助乙方租赁区域内二次装修的消防、环保报批、施工和验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11.8由于一方经营中的债权债务等原因,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章:免责条款
12.1乙方同意甲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就以下事宜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因租赁区域内发生任何自然灾害、盗窃、抢劫、刑事犯罪或不可抗力等事件,使乙方遭受损失或损害;
(2)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灾祸,致使房屋不能使用,或者其中任何设施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水、电、煤气等供应中断;
(3)因进行日常保养或故障抢修而引起的水、电、煤气或其他公共设施等供应的中断;
(4)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给乙方或其他租户或承包商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侵权方直接赔偿;
(5)因甲方改建、改造房屋或其任何部分,造成部分公共区域不能使用,
导致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水准暂时下降的;
(6)非甲方控制的第三方行为导致的原因;
(7)本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8)本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