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精选34篇)
第十三条: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相关隐私和秘密绝对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湖南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 篇1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湖南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 篇14
甲方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希望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聘请,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主办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张*辉律师作为主办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2、乙方指派的主办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业务暂时无法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另行安排其他合格的律师及时处理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项目
1、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针对甲方的经营活动,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提供法律咨询。律师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甲方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提出处理意见。
2)提供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3)为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协议、合同、章程、规章及解决法律问题所需的其它法律文件。
4)参加业务谈判,协助甲方做好有关谈判的准备工作。
5)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6)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三、时间安排
1、根据业务需要,甲方可随时与主办律师取得联系,委托乙方办理具体的法律业务;根据办理业务需要,主办律师可到甲方单位、出差外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保密
1、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服务时,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五、业务酬金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顾问酬金人民币**万元(¥)
甲方应当每个合同年度的平均分次将本年度的基本法律顾问酬金支付给乙方,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当提供税务发票。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业务,出现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双方将按照《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协商增加支付法律顾问酬金,届时,双方将单独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予以确认:
六、费用支出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法律顾问酬金包含了乙方主办律师往返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交通费。
七、合同期间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XX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如果双方都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将以三年为周期不断地予以顺延。
八、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及/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湖南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 篇15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二条 乙方指派郑*龙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的法律服务范围:
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办理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 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不限次数;出具法律意见书每年不超过15件;出具律师函每年不超过15件;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每年不超过20件;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按照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70%收取。
第五条 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为电话、QQ、电子邮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当面咨询。乙方律师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应当在乙方律师办公地进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领取,乙方不负责送达。
第六条 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费300______元。
法律顾问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七条 甲方有权在以个人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及其相关文件中标明山*鑫希望律师*务所郑*龙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八条 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 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从事与律师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事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甲方之直系亲属涉及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如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费标准80%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相关隐私和秘密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湖南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 篇16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同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任
应甲方聘请,乙方指派___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第二条 原则及目的
法律顾问依法执行职务,遵循“诚实、守信、尽责”的原则,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服务期间
服务期间由 年月日开始至年月 日止。 服务时间为非节假日的 8 时至 17 时。
第四条 工作配合
1、法律顾问每月定期赴甲方处,协助甲方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汇报为甲方工作之进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约前往的,由双方协商解决。遇节假日的顺延。
2、如有非正常情况,急需法律顾问出面解决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职员协助法律顾问做些辅助性工作,给法律顾问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