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书(精选34篇)
5. 甲、乙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经办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经办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书 篇18
编号:_________
客户名称(甲方):_________
信息公告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推广企业形象,产品或服务,根据乙方互联网信息公告版面和收费标准,拟在乙方网站上公告信息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信息公告网址和形式
1.信息公告媒介为乙方网站:_________。
2.信息公告形式:横幅旗帜信息公告,图形链接发布,跳出式网页或者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告;
第二条 信息公告文件
1.甲方须于信息公告前三日将信息公告文字,图形以gif或者jpg文件格式提供给乙方;
2.甲方可委托乙方为其设计制作信息公告样稿,在甲方决定采纳乙方为其设计制作的信息公告样稿,并支付设计制作费用后,该信息公告样稿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信息公告
1.在信息公告期间内,甲方更换其互联网信息公告图形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2.在信息发布期间内,乙方若更新网站且使甲方原信息公告位置不复存在的须保证置甲方信息公告图形于新网站同等重要位置;
第四条 信息公告时间和费用
1.信息公告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信息公告费用:
信息公告图形设计制作费用:_________元
信息公告费用:_________元/月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信息公告委托设计制作费用支付
甲方须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现金,银行转帐或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2.信息公告费用支付
甲方须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现金,银行转帐或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信息公告费用;
甲方逾期未支付信息公告费用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信息公告服务;
第七条 保证与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公告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不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2.甲方未履行第七条第一款之保证,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索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3.为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乙方需定期或不定期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因此类情况造成的服务器正常中断,甲方应该予以理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则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器中断或将服务器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4.因不可抗力引起的违约或者发布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本协议期满或者互联网信息公告达到协议约定的实际时间,本协议自行解除;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互联网信息公告样稿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书 篇19
甲方: 乙方:上海新线信息科技有限*司
为促进互联网相关应用服务的迅速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建设企业邮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费用及期限
1. 根据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甲方在签定本合同后, 即表示甲方已经确认并接受该些费用,如下:
项目 单价(RMB) 数量 费用(RMB) 维护服务期限
总计
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元人民币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作费用,即(大写) 元人民币
2. 甲方通过票据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合同款项支付给乙方;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市静安*石门二路支行
开户名称:上海新线信息科技有限*司
账户:-
3. 如果在合同签定后履行过程中,甲方终止合同而构成违约行为,则对于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可以不予退回甲方,并且如果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实际损失大于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部分,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具体赔偿的标准以第一条中的费用报价为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在服务期限内有权使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2. 甲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3. 甲方为建设网站而向乙方提供的素材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的法规、公共道德准则,以及第三方的权益;甲方并保证将乙方提供的服务用于合法目的;
4. 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的相关内容;
5. 乙方提供的服务仅限于甲方自身使用,甲方的投资公司、子公司及其它关联公司均不得使用该些服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服务;
2. 甲方在乙方开设虚拟主机,乙方保证于合同签定后 3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企业邮局任务,并通知甲方进行调试;
3. 乙方在建设网站服务中为甲方提供的所有组成部分均不侵害第三方的权益且合法;
4. 乙方有责任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安全可靠性,但由于互联网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计性,乙方不承诺所提供的服务绝对不出错。如属乙方系统故障,乙方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
5. 乙方有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客户支持、提供常规的维护;
6. 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费用,甲方付清合同款后,乙方交付甲方企业的管理权限。
第五条:关于其他
1. 本合同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将按《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各方同意,若由于法律、政策的变动或不可抗力,使乙方丧失提供服务的权利或能力,乙方将免除因此引起的违约责任。
2. 在合同期内甲方如需要增加或减少服务项目,或有其他未尽事宜,应与乙方协商拟定补充条款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享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期限为签定之日起一年期限,到期合同自行终止;到期后若甲乙双方愿意续签合同的,则另行签订。
4.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