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合同范文合集(通用35篇)
2。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产品﹙货物﹚;⑤支付合伙债务;⑥管理公司的所有存款,存入现金与转出现金;公司的银行户名:;⑦有权对实物帐薄、客户帐薄、现金帐薄、厂家帐薄与公司银行帐号存款进行核对。⑧共同决定合伙经营的大小事项。
3。50%进行结算。
第七条禁止行为
未经合伙人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公司名义进行个人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双方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如一方用合伙或者公司名义开展个人业务活动,另一方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第八条合伙生意终止后的事项
1。进行总资产、固定资产、存款、现金、货款的清算,清算后有盈利,则返还出资、按比例50%分配剩余财产给各合伙人。
2。固定资产、货物、不可分物品,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按比例50%分配给各合伙人。
3。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的部分,由合伙人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
4。供货商资源、客户资源按50%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第十条如有一方违约,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另一方。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合同范文合集 篇34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医药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药品零售店,店名为福清市宏路百信药店。
总投资为人民币3000000元整,甲出资1500000元,乙出资1500000元,甲方占投资总额的50%,乙方占投资总额的50%。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装修费、货款、雇员费用等),详细投资明细及所购固定及非固定资产明细见协议附件。如该投资金额不够,可追加投资。
第二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选聘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财务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
2、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对每个月经营所获得的纯利润结算后,再投入作流动资金。待年底总结算后进行分红。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作为是为当月纯利润。
4、成本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双方各按股份所占比例承担(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员费用、水、电费、暖气费、营业税等)。
5、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如投资额不抵亏损金额,其他投资人拥有追回其应承担金额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三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2、合作终止时,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一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清算时,墙面、地面、屋顶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价,不参与分配)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合伙经营合同范文合集 篇3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经营政和县圣宏陶瓷店,该店所有资产均属合伙双方共同所有,约定投资份额各占投资总额的50%。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圣宏陶瓷店,经营地点为政和县南大街商住楼25号店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建材,陶瓷,洁具用品零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合伙人陈显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合伙人杨爱芳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伙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
乙合伙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
签名时间: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