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承包协议(精选25篇)
1.盈余分配,以出资份额为依据,均分。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为据,均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共同行使的权利①对外订立合同;②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务;④其他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
注:上述权利行使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同意即视作合伙共同行使。
2.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②落实工程质量、进度;③代表合伙对外协调;④小额资金调用的决定权(____________元以内);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共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承包协议 篇4
一、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a: b:
二、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由合作各方作价按股份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年限内的所有 权, 并按所投资金的比例享有 “承包地” 的除正常运营所开支后的盈余。 各人需经常不定时到现场进行办公以解决问题。
三、合作各方的责任
1、a 负责全局的管理和调度,根据前期的运作经验作出以后的大体 工作方向,负责当地民风、民情、民事考察和处理。以前经营成果作价 45 万元股金入股合伙人。
2、b 以 60 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人。 并以最大股东的名义负责“承包地”的法人身份,需对合作事宜的资金 走向、流动、使用做出明确的安排或意向。负责正常合作条件的资金统 筹安排。
3、c: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需对“基地”管理人员的使用有 明确计划和安排, 对一年四季的管理有明确的措施和建议。 保证 “基地” 的生产管理正常运作。每个生产忙季都需有一段较长时间驻地办公,进 行现场管理。
4、d:以 2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 人。负责“基地”生产技术;负责安排一位技术扎实、为人可靠的技术 人员到位,长期驻地管理;负责苗木的生产管理。
四、合作各方的权利
合作各方在精诚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目标即最大程度地,最低 期限里获得利润,由此明确各方的权利。
1、a:协议生效前的所有农作物收益归其支配,完全归其所有。现 场地内的苗木基础设施、生产机械和工具等物资归“基地”集体所有, 属于合作体的共同财产。 在“基地”收益偿清合作各方所投资金后,并留足“基地”的正 常开支后,按所占股资比例(所列后附)分得红利。
2、b: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有其绝对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基地” 在偿清各方所投资金,并留足“基地”正常开支后,按比例分得红利。
3、c:享有各股东协议的 10 份股权(其中 a 占 5 股,b 占 3 股,d 占 2 股) ,充分享有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在“基地”收益偿清各现金 投资人,并留足“基地”的正常开支后,按其合伙人名义下的股份分得 红利。
4、d,权利同上述,享有自己所占比例的分红。
五、合作各方的共同财产——基地
合作各方对“基地”享有共同的所有权和共同的责任权。合作各方必须全心全意经营,使之早日正常运转,早日盈利。 必须明确的是,经营所得在偿清各投资人后,基地的所有财产归属 合作各方的集体所有,各合伙人按所投资资金比例享用。如有其他变动 可在偿清所有投资后另立协议。 六、合作各方的解散: 如果在若干时间后,合作各方的合作基础已不存在,则由各方协商 解除彼此的合作关系和义务。并由实际发生的具体情况决定合作各方的 共同财产的分配。 如果在未盈利前已没有各方的的合作基础,则各方友好协商对当前 财产的作出合理评估或妥善处理。按比例偿还各投资人的资金,不足按亏损处理。
七、合作集体—基地的具体管理办法
合作集体由合伙集体共同协商,另行出具一切实可行的办法,由专人负责付 诸实施。
八、协议的生效
合作各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a c b d
年 月 日
附分红股资比例: a(a) 肆拾贰股 : b(b) 伍拾伍股 : c(c) 壹拾股 : d(d) 壹拾捌股 :
合伙承包协议 篇5
订立联营合同各合伙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承包 。
第三条 合伙期限、出资额
1、合伙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负责人 (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乙方负责人(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 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共同行使的权利
①对外订立合同;
②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材料;
③支付合伙债务;
④其他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
注:上述权利行使须有两个合伙人同意即视作合伙共同行使。
2、甲方为合伙人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②落实工程质量、进度;③代表合伙对外协调及索要业主方工程款;
3、乙方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 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⑤代表合伙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及竣工资料、决算等工作。
第五条 工程业主方付款分配与债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