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私有房屋出租合同(精选32篇)
七、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室内外装修,如有需要则必须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上述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甲方将干净、整洁、门窗完好、水电通畅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应采取妥善保护好本房屋及相关设施、家具家电。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此房屋或相关家具家电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未经得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九、乙方不得将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罚没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并有权解除租赁合约,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第三者承租方亦有连带赔偿责任。
十、租赁期限内,该物业水、电、煤气、 管理、 卫生、 电话、 有线电视、维修基金、 宽带网络使用费、电梯使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并按时缴付。
十一、租赁期限内,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不得作违法用途或放置违禁品,乙方必须遵守消防安全部门的相关消防安全条例,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全部损失。
十二、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失,乙方应负责修缮并支付由此发生的所以费用。
十三、房屋出租不妨碍房地产权的转移,甲方若出售已出租房屋,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或受让人应承担出租人的义务, 并享有出租人的权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四、租赁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的,应在合约终止前一个月提出, 并在合约终止前十日内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如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限内对该合同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七、其他事项:
1、 2、 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法私有房屋出租合同 篇27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县黄甫镇生活服务区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一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房屋租金:共计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3.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4.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卫生治安管理费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水、电、气、卫生治安管理费。
2.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在一个月之前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用。
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入住该房屋应保持入住房屋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放电等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与乙方无关。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要爱惜使用并妥善保管室内设施,若有损坏及时维修或照价赔偿。同时务必注意安全用电、用气和其他特殊设施如电(燃气)热水器、取暖炉等的安全使用,若乙方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和事故,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承租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私有房屋出租合同 篇28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属物,乙方用于商业经营用途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 本合同租赁物为 号 共计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上述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2 本合同租赁物的房屋共计 层,其中一层面积 平方米、负一层面积 平方米(以双方共同测量数据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该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3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系统、有线电视线路、有线电话预留线路、自动扶梯(2台)、货梯(一台,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等。具体见甲乙双方列出的附属设备设施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
.4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场地包括租赁物部份顶部及外立面的商场店招位、广告位、停车位,以及门前场地、员工通道等。详见附属场地清单及分界图,该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四。
.5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租赁物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时应签订交接清单,注明本合同租赁物的详细状态。甲方保证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为利于乙方的装修等开业筹备工作,甲方提供 月装修期,装修期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并且保证水电等的供应,乙方承担装修期相应的水电及其它一切费用。
2.3 优先租赁权。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或租赁物继受人是否继续租赁该商场。乙方如决定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续租的租赁协议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2.4 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甲方或租赁物的继受人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5 撤离期。合同到期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约定的撤离日后 5日内撤出。在撤离期内,乙方将所有权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及货物清除出租赁房屋。在撤离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
第三条 附属设备设施及甲乙双方维护保养责任
3. 有关水电方面
3. . 甲方应于交付租赁物的同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2 0KV的电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并将电源接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并独立按装计量表,由乙方独立控制。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货梯、自动扶梯的用电不包括在前述的2 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并能满足上述设备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时应确保现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柜等供电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3. .2 甲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设备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表后”:指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设备设施)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后”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甲方维保不当或欠费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 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装修及消防报审过程中发现原有消防系统不合格,甲方应及时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并负责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如甲方未能及时修复,乙方为不影响经营,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确认后先行垫资对不完善的消防系统按照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乙方垫付的费用,经协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赁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项时须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清单和相应的合法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