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买卖服务协议(通用35篇)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邮政编码:
开户行:开户行:
化肥买卖服务协议 篇9
出卖人:
签定地点:
买受人: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化肥
名称商标或
品牌规格生产
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 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签(公)证意见:
签(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化肥买卖服务协议 篇10
第一条: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农业部标准NY884-20xx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买受人妥善保管,用户正确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时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没有质量问题。若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费用由出卖人负责。
第四条:包装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铁路运输以带编号的正式短件记录为准,按国家规定办理,公路运输凭配货合同由承运人承担。
第六条:化肥的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转移。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仓库
第八条: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出卖人代办运输,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执行本合同的第二条、第三条办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现款结算,放到出卖人制定账户后,出卖人在此款额度内安排发货。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的利益得到实现或双方协商解除。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必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调解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行政司法机关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