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教师聘用合同(通用34篇)
(四)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满时决定是否续签新合同。
(五)其他。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参加培训学习,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纪守法。
(二)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住房及医疗劳保等待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房改,按上级部署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派出国、探亲、在职学习、借阅图书、就餐和子女上学等按学校对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或办法执行。
(四)乙方属新到任应届毕业生还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其服务期、违约费和试用期的规定按协议书执行。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关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门不再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证明。乙方应尽快结清与学校的各项关系,30天内凭学校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法的教师聘用合同 篇30
甲方:XX小学
乙方:绿化养护服务部联系电话:063669555
甲方为绿化、美化环境,提升单位品位,特委托乙方进行单位绿化的管理和养护(以下简称托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托管地点:单位内已绿化的区域及学校周边绿化带。
二、托管时间及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托管内容及要求:
1、甲方以包清工,全校及校园周边绿化带承包给乙方管理和养护(化肥由甲方提供,农药由乙方提供)。养护前甲方可对绿化的区域拍照或录像存档工作,以便考核验收之用。
2、乙方须认真负责甲方单位内及校外周边绿化带的草坪修剪、杂草清除、树木修剪和各种苗木的整枝等工作。
3、乙方须及时对单位内及校外周边绿化带的绿化部分浇水、病虫害的防治,(水源由甲方提供)。乙方应根据苗木的生长状况及时施肥,以确保甲方单位内及校外周边绿化带的绿化苗木长势良好和美观。
4、乙方在养护过程中,如出现因养护不当而枯死的(自然因素及人为因素除外),由乙方负责购买等市场价的苗木进行及时补种,如不及时补种,应在当月的养护费中扣除相应的养护费。
5、在养护期间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认真采纳。
四、托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托管总价:托管费用元/年(元/年)
2、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支付元,最后一个月托管费在协议到期时经甲方考核验收后一次付清。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须认真履行本合同中的条款。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法的教师聘用合同 篇3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以下称乙方)为公司合同制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__年,至__年__月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___。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称或部门: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1.乙方职称或部门:______。
2.甲方按照政府有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公司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一)乙方工资根据岗位定为___元月。 其中包括:基本工资______元; 饭补______元; 住房补贴______;三险______元; 管理层岗位津贴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销售经理工资管理办法详见《销售经理工资管理制度》,与此合同同时签订。
四、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基本三险福利金,由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如乙方未自行办理三险福利金,出现相关问题甲方均不负责。
(二)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国家劳动安全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