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承包施工合同(精选30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承包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蓬溪县蓬南镇。福源名居楼工程人工挖孔桩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
一、 单位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挖孔桩
1.2工程地点:蓬南镇顺河街
1.3工程概况:人工挖孔桩5至13米,桩径¢1000。
二、承包范围:人工挖土方(成孔)、人机破岩石层(入岩层)、护壁、抽水、送氧、通风、护壁钢筋笼制作及安装绑扎、施工安全风险等,全部内容。
三、承包具体工作内容:
3.1乙方承包各项内容均包括: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施工放线,自检并配合受检,做好文明施工安全工作。做好半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承包内容全部完成交付给甲方,做好孔内抽水、清孔、送氧、通风等工作。
3.2护壁钢筋的绑扎和安放。
3.3做好现场护壁混凝土浇捣。包括:混凝土振捣密实,配合试验人员做好砼试块及坍落度试验。
四、承包方式:包清工。
五、承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六、施工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返工的材料和人工及检测费用等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质量要求为合格。
七、工程量计算方式及承包价款:
(1)人工挖孔桩200元/ m 。(其中含安全措施,保险等费用40元/ m)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
1.1.3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4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2)遇地下障碍物费用不作另计。(除光缆、自来水管等不可抵抗因素)
八、工程付款办法:
8.1在施工过程中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甲乙双方协商付款,到挖孔桩基验收合格累计付款至60%,余款至挖孔完工起半个月内付清。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9.1.1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进场,进场后乙方对其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文明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交底、进度计划等交底。
9.1.2乙方必须有一定操作技术水平,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人数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工程顺利进行。乙方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不得带小孩进住工地。
9.1.3产品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工作过程中班组加强自检并记录,合格后报监理及甲方进行验收,记录桩孔深度和标高。每道工序验收合格并办理工序交接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阶段施工。出现不合格品由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赔偿有关损失。
9.1.4进度要求如下:共天挖孔桩基础完工。
9.2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
9.3.1安全:乙方进场前必须认真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交底,乙方必需设立质量、安全员,每日召开班前会,负责本班的质量、安全工作。及时做好孔口安全围护,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甲方、监理可责令其立即停工,整顿并作罚款处理,如乙方人员因不按操作规程或交底施工而出现工伤事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3.2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或赤脚上班,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1人次罚款50元。注意卫生,不得随意大小便,不得在工地和宿舍内酗酒、闹事、打架、赌博、偷盗。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4乙方自行负责与管理垂直运输机械、振动搅拌设备,小型工具如尺、吊砣、扎勾、铁铲、锄头、安全帽等。
9.5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必须尽快发放至劳务人员手中,并建立工资发放登记表,交一份到项目部存档,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依据。
9.6施工中如违规作业产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违约:
甲方发现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未能满足要求的,经监理提出整改而拒不实行者,可解除合同,撤离施工现场。由此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现场滋事、打架斗殴等进行违法活动者,按甲方有关制度予以处罚并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对于乙方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根据质量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十一、争议:
履行合同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下时,由工程地法院起诉。工期每延期一天罚500元/天。
十二、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过协商另行补充。
十三、合同管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二份一份,具同等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至工程完成,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法的承包施工合同 篇12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锦阳·丰瑞商住小区汉寿银水湖公园湖南锦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长天九五地基与基础有限公司年6月18日
1桩机施工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南锦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长天九五地基与基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
质量管理规范》及有关规定,甲方拟将桩基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xx年06月13日签订的《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6月13日共同签署了《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合同内容修改部分
1、原合同第四部分第一项:“施工期间若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解决、承担,若由于包括甲方在内的多种原因造成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则按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处理。”修改为施工期间若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解决、承担;若甲方瞎指挥、乱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并说明理由,如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合同第五部分第一项第一点中“管桩单价经甲方工程师了解现行价为115元/米,施工时价格如通过甲方工程师了解下降范围大于3元每米将进行相应调
整。”修改为管桩经甲方工程师了解定海牌管桩现行出厂价为100元/米,管桩单价浮动超过10元每米时应在甲、乙、监理方三方认可后进行相应调整,价格浮动范围在此范围内不予调整(此价格以材料进场验收单为准)。
2、原合同第五部分工程造价中:“合同暂估总价550万元”修改为合同暂估价500万元
3、原合同第六部分双方权利义务第一项第四点第一小点中:“排水人工由甲方负责”修改为:排水人工由乙方负责。
4、原合同第七部分工程款的拨付与结算第一项第三点中“打桩工程结束后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桩基础验收合格8个月后如无因基础造成的结构问题甲方应将质保金一次付清。”修改为打桩工程结束、桩基础验收合格后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一次付清),待桩基础验收合格8个月后如无因基础造成的结构问题甲方应将质保金一次付清。
5、原合同第九部分第一项:“甲方需提供满足打桩机进退场道路、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的接驳点离施工场地不得大于350 m,水、电由乙方负责装表计量并据实向甲方交纳水电费。”修改为甲方需提供满足打桩机进退场道路、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的接驳点离施工场地不得大于500 m,水、电由乙方负责装表计量并据实向甲方交纳水电费。
6、本工程甲方指定使用定海牌管桩。
7、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打桩、锯桩、接桩工作。
8、乙方已经认识到本工程大部分单桩设计承载力为130吨,乙方明确表示可以通过静压打桩的形式满足设计承载力要求,并能够通过检测,故若因上述因素造成的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