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服务合同(精选25篇)
2、乙方提供物料、报价表应经过甲方确认。甲方提出建议的,甲乙协商后进行更改。
3、如乙方未按上述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双方后续达成一致的调整变更)履行责任和义务,影响活动未如期正常进行或活动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费用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活动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非人为场地原因等)造成活动中断,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积极协调处理善后事宜。
5、签订本合同后,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完成活动筹备以及活动现场的工作。
6、乙方保证其有权接受甲方于本协议下的委托事项,并有承办本次活动的资质。
7、时间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于 年 月 日对场地进行布置。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该价款为包干价(含税)。除非甲方对合同附件报价表中项目做出调整而导致合同总价款相应增加或减少外(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该合同价款不因其他因素而调整。
2、付款方式:转账
2.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30%,即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预付款;
2.2 物料筹备完成及效果图制作完毕后,在活动开始前 5 个工作日,甲方应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 40% ,即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追付款;
2.3 乙方完成全部工作且活动顺利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 30% ,即06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尾款。
3、甲方保证本合同服务款项的`如期支付,拖欠金额按活动总金额每日15%作为滞纳金。
4、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第四条 双方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因甲方单方原因延期或取消活动,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违约金及其他附带损失费用;如因乙方工作延误,使活动无法进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单项经济损失。具体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40% ,即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可预见的、遭受影响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的事件,包含但不限于6级以上地震、10级以上台风。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受该事件影响下的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引起的延误期内将暂停履行。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解释其需要提出发生不可抗力的理由,并且应在其后十五天内对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持续时间提供适当证明。
4、若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应就履行本合同或变更终止本合同达成协议。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条件
1、本合同履行完毕。
2.发生不可抗力或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合同终止。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各项规定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通过书面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时,本着友好协商、调解的原则解决问题,如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具管辖权的地方法院申请裁决。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合同完全执行完毕前,双方加盖公章的传真件同样有效。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九条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一:《活动报价表》,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活动服务合同 篇13
甲方:_x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中路_x号2幢
联系人:_
乙方:上海新赟_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_x路43号6层
联系人:侯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友好合作等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业务介绍
甲方原创《喜游二代》系列院线影片以及3分钟短片,协议期内,委托乙方对3分钟短片进行宣发及推广。
第二条物料制作
1.甲方如委托乙方为其设计推送物料图形,必须支付额外的设计制作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另行约定。
2.甲方如采纳乙方所设计的物料图形,在按照约定交付设计费用后,该物料图形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付款方式
1.结算标准
乙方负责推广宣传甲方视频,按照每集1000万次点击考核标准,本合同为10集的视频推广,每集推广费用1万元,10集的总点击量需达到1亿次,共10万人民币推广费用。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投放金额为¥100000元,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时间付款。
2)、甲方按照实际的点击量,折算需支付给乙方的推广费用,每一千万次1万元。
3)、乙方按照付款时间和金额,提供甲方发票。
3.乙方银行账号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__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上海_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浦支行
4.本合同执行完毕(含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完成所有未尽结算工作。
5.除双方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按以上方式支付;若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结算付款,延期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则应支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每多逾期支付一天,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三。
第七条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任何一方发生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应承担由此给对方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行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八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签约客户所产生的经济、法律等方面纠纷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需严格遵守本协议第六条之保密条款的约定,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关数据。
3.甲方业务开展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法规;
b)不得因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系统;
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规定和程序;
d)不得利用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不得利用系统发表或传送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教唆、淫秽等内容或其他非法的信息内容;
第九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合作业务运营所需的的软硬件设备及网络资源的调测和系统部署;因设备搬迁、系统扩容、调整或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使用的,应提前72小时以合理的方式通知甲方。
2.乙方负责维护合作业务运营流程,确保业务能够正常的、正确的运营。
3.乙方有权制定不与本协议内容相冲突的、合理的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管理办法、考核条款及客户服务标准或文件,并要求甲方遵守和执行;
4.随政策法规和市场情况的变化,乙方有权变更或新增模板/频道,业务测试通过后,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