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汽车买卖合同书(通用34篇)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湖北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3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机动车辆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自更换任何现有配置。(注:特殊情况附照片);
2、车辆相关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行驶证、车购税本、营运证等原件必须齐全;
第二条 车辆价款及所需材料
1、车辆价款
本合同所含车辆车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行车证、驾驶证;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或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等,双方签字作为凭证。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负责提供本甲方所需的一切款项,甲方将过户所需相关材料免费提供给乙方。甲方负责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过户等相关手续。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甲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擅自更改车辆任何原有配置或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内交付车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返还款项,逾期每月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需承担一切损失;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下列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