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精选16篇)
第十三条 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双方对公司20xx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及预测,一致认为:公司和全体职工从维护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出发,共同奋斗,确保实现20xx年生产经营目标。
第十四条 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 20xx年1月13日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公司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异议的事项,双方协商代表应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审。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太原钢铁(集团) 太原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章) 有限公司工会(章)
首席代表签字: 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篇14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单位)(简称甲方)与工会(简称乙方)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条例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的规定。
第一条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积极加以改善;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条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台帐。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作业。
第三条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和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参与“三同时”审查验收,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企业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上写明。
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应当设立警示、警告标志,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测,向职工公示公布检测结果。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同时按要求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个人职业卫生健康档案。职工因患职业病或因工受伤的工资和医疗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企业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时,工会应当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七条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合企业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按规定穿戴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工会应积极协助行政落实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监督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执行,通过开展群众性的“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
第八条工会应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以下由企业、职工代表提出要求协商的与劳动安全卫生有关的问题:
第十条本协议由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监督小组每年不少于二次向企业和工会联席会议汇报协议履行情况,联席会议有权针对问题及时协商。企业工会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履行情况。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企业与职工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在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并于期满前60天内进行下一轮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商。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达成的意见可作为协议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工会、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篇15
赤水市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订立本合同。
一、企业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
1、企业根据林业局和上级的规定,结合本场实际,制定企业工资制度并付诸实施。
2、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3、工资分配应适当向生产一线,苦、脏、累、险的岗位和工种倾斜。
二、企业工资收入水平和调整
1、确保全年不拖欠职工工资,并将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逐年提高职工工资收入。
2、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发生的加班可实行轮(串)休或依照《劳动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特殊情况下(如法定假日、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企业应依法支付。
三、职工工资发放与支付办法
1、企业职工工资应按月足额发放。
2、工资以货币(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
四、企业最低工资保障
林场要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线。
五、奖金、津贴水平和分配办法
1、企业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取暖费、菜金补贴、独生子女奖励费等。有技术职称人员按月享受科技津贴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在岗职工的各项补贴。
2、企业可根据当年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发放奖金,具体数额由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工资专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通报和协商,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双方应严格遵守决定。
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平等协商会议,就工资专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通报和协商,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双方严格遵守决定。
㈠、林场的权利和义务
1、林场应强化企业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能力,杜绝森林资源和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
2、林场根据国家和上级的规定,结合本场实际,有权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与奖罚办法在全局实施。
3、林场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根据国务院《职工奖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在处罚前,征求工会的意见。
4、林场应按《厂务公开实施》的要求,对有关工资规定的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开。
5、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劳动权利,依法享受特殊保护等福利待遇。
6、企业必须遵重和支持工会参与工资专项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支持工会行使民主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7、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保持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