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施工合同(精选22篇)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违约金,并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 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已包含赶工、停工费补偿和临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误工、窝工、雨季、夜间施工补偿费、施工机具进退场费(甲供设备以外的施工机具费已隐含在清单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费、超高费、措施费、保管费等费用,且在现场均不再计取二次运输费用;在本合同签署期间,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范围内详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乙方作为专业施工队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所包含的单价范围,并完全自愿以上述综合单价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材料市场价格浮动、人工费变动或政府政策变动,本合同所约定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1999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作为每次结算单位(“整层”包括:本层楼板、梁和下层柱、墙,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台、地梁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机房、花架、女儿墙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下同)。每次申报工程进度款额度按如下比率划分施工各阶段所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比例,具体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六、 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万元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层”工程量之日作为“结算开始日”,次日为工程量开始申报及审批日,甲方于“结算开始日”之日起15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金融机构原因顺延,下同)支付乙方本节点(即“整层”)进度款。付款比例为:按照实际完成本节点(即“整层”)工程量结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须经过甲方相关部门和领导全部审定方为有效)。
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两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4、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 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宿州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八、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工装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_合同法》、《_建设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建设规模:一层为框架,二至七层为住房,结构为砖混。
二、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为准,签字以后不得更改。
2、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的机械工具、设备和模板(含钉子、元丝等低值易耗品)。
3、室内素抹灰、清水房,不含二次装修。
三、工期:
乙方正式施工之日起150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正常施工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停电、停水),工期顺延。
四、工程质量:
参照《国家民用建设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为准。
五、工程内容:
1、主体为砖混。正面贴100×100外墙砖,后墙及两侧面素抹灰,室内素抹灰,窗户做雨棚。
2、二层厨房、厕所装修。
3、室内外水电安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位置铺设水电、光纤、电话、煤气管道等。
六、结算方式:
1、工程按实际平方结算(及按建筑物外墙边线计算),计150元/㎡。
2、人生意外保险费用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元。
七、付款方式:
1、乙方机具、设备、模板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5%;一层安装预制板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30%;二三层安装预制板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30%。
2、剩余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35%。
八、工程质量保证:
1、屋面、外墙、厨房、卫生间漏水保修一年。
2、水电保修一年(灯具开关、水开关坏不保修)。
3、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付给乙方剩余尾款。
4、因施工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筑材料损失或其它伤害由乙方负全责并全额赔偿。
5、乙方所有施工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携带任何建筑材料离开施工现场。若发现有携带现象发生,则扣除乙方总价的10%。
九、甲方职责:
1、做好“三通一平”。
2、按时付款给乙方。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搞好邻里关系。
4、搞好各项材料的采集、供应和管理,不断乙方材料。
5、甲方对本工程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十、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施工标准、保质保量施工。
2、乙方所需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采购。
3、乙方应做好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赔偿。
十一、安全责任:
由乙方负全责。施工过程中乙方、第三方人员,如有安全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认真履行以上条约。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并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守约方,以及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及按《合同法》办理),经济纠纷诉讼由当地法院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竣工验收后结清人工费,保修期结束后自动终止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