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店铺出租合同(通用31篇)
12.2.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12.2.5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与续期
13.1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置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3.2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3.3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3.4一方可以提前____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1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4.2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4.3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4.4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送达
15.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公告及登报(东莞日报)等,简单的非重要通知可以电话方式进行。送达文件时,送达方要求受送达人签收的,受送达人应签收回执。
15.2本合同落款处所载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该商铺所在地址亦为乙方接收甲方送达文件地址。
第十六条管辖法院
16.1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其它
17.1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7.2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附件
18.1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并执行。
附件1:甲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2:乙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3:交付标准及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于
广州白云区店铺出租合同 篇3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每一个租赁年度按年计算。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八、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四)合同期内如出现电路设施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九、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十五日内将剩余元人民币一次性付清,如乙方违约甲方收回门面。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一、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二、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三、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四、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五、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十六、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十七、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十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九、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一、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二、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四、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