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厂房及宿舍租赁合同(通用32篇)
3、租赁期间遇国家征收时本合同终止,双方各自承担责任,互不赔偿,土地和建筑物的赔偿归甲方,乙方所有的装修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
4、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19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履行中往来之信函、传真、双方签字确认的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纪要、文件均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双方相互发出的通知、传真及书信,应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发出。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通讯地址时,应通知另一方,否则,上述文件被退回的视为已送达。
2、本合同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后经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后生效。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方各执两份,政府登记机关备案壹份,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工业园区厂房及宿舍租赁合同 篇17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能够更好地为各位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价格合理的居住环境,甲方决定将公司的员工宿舍作为员工长期宿舍对有租赁要求的员工提供租赁服务。
一、 租赁房屋地点及类型:
1、租赁地址:
2、房屋类型:精装修房(空调,淋浴器,床,宽带等)中的一个床位。
二、租赁期限、租金及相关约定:
1、租用期限:
2、房屋租金:
3、其他费用: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天然气)宽带等费用甲方支付,上限为每月每间宿舍200元(贰佰元整),超出部分由此宿舍所有入住员工均摊。
4、付款方式:一月一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从乙方税后工资中直接扣除。同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另付押金1000元(壹仟元),租赁期满5日内,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5、租赁期内卫生管理、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包括开通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6、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由此给甲方造成经已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
(2)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房屋提供给其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
(3)乙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其他第三方带回宿舍留宿的;
(5)乙方与宿舍内的其他承租人发生严重矛盾的。
三、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房屋的租赁费用及押金。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居住,无特殊情况不得将乙方租用的.床位转租给任何第三者。
3、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让乙方续租。
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30日后自动解除。
5、乙方入住后,应尽量节约使用各项能源,避免浪费资源的事件发生。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因乙方使用过失造成有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8、租赁时发生的房屋修缮费用和装潢费用由甲方承担。
9、乙方应确保和房屋内的其他承租人一起保持房屋的整洁、卫生、安全。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该房屋属于南翔镇政府所有,如遇政策变动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租赁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业园区厂房及宿舍租赁合同 篇18
出 租
承 租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住宅 ;层高为 3 米,建筑面积 220.9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196.79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精装修;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乙方租赁 房屋做为员工宿舍 使用,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__ 年 1 月 1 日至 20__ 年 12 月 31 日。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 电费 、电话费、 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在该房屋交付之前,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或由该房屋产生的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该等损毁、灭失的风险在该房屋交付乙方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三)返还:租赁期满且双方未能达成新的租赁合同,或者,本合同提前解除后十日内,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装修的'完好。
第七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甲方和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经甲方事先确认乙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转租的,乙方之承租人只能为一方且无权将该房屋的任何部分或者全部再次进行转租。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超出底商经营业态要求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二)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200%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