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员工劳动合同(通用30篇)
3、当乙方用工单位发生任何付款违约等情况时,甲方有召回乙方的权利,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劳动管理。
第八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一)在用工单位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依法建立的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采取欺骗手法而获得本合同的签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乙方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如原派遣合同终止,或中途解除,或用工单位项目结束等原因,而发生变化,致使乙方岗位缺失,导致本合同已无法履行。
3、乙方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须承担因此给用工单位造成的损失赔偿。
4、如甲方或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无须提前而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甲方或用工单位采取欺骗手法,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5、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或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或用工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工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拒绝甲方的派遣行为,或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经甲方、乙方和用工单位三方协商一致的,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须对乙方进行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用工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不得辞退乙方,但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规定的除外;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规定的。
第九条协商约定条款
1、关于保守用人公司商业秘密的约定
(一)乙方从事的工作中所涉及的单位及个人资料都属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二)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离开甲方后,乙方不得利用用工单位商业信息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接受用工单位出资培训的,如合同期未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已工作日期,赔偿用工单位所有或部分培训费用
3、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4、在乙方被录用前所提交的员工登记材料均为乙方真实情况,乙方承担材料真伪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损害赔偿责任
1.甲、乙和用工单位三方任何一方在法定追诉期间,有证据证明给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如从事用工单位高级管理或从事商业秘密工作的,在约定服务期内违反第九条第1款之规定解除本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用工单位未提供保密补偿金除外。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1、甲方乙方和用工单位三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使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2、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
(一)三方须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有争议的一方可向对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不服仲裁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解释须经三方协商一致认可。
第十三条当合同条款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乙方成功赴用工单位工作,并乙方用工单位向甲方足额付款到帐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
代表签字:年月日
雇用员工劳动合同 篇1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 合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劳动保护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在:
二、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单位制度,接受单位绩效考核,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内适当调整乙方的具体岗位,并有权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适当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四、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单位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乙方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国家规定的 。
1、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2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章 薪酬待遇
一、单位实施具有激励机制的薪酬制度,根据员工岗位、职级的不同设计符合该岗位、职级特点的薪酬结构及水平,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实现单位和员工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二、甲方每月 日前(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薪酬,不无故扣减或拖欠。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享有各种福利待遇。
第六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