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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演出合同模板汇总(精选31篇)

2024-10-14 09:17:06合同范本打印
关于演出合同模板汇总(精选31篇) 甲方:乙方:为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一、演出时间、场次和价格时间天。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场戏,合计_________元。二、演出地点:由乙方指定。....

  第十一条 除车款外,乙方尚须向甲方交纳担保费,金额以借款额为基数,随贷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还清车款,从还清日起,甲方自动终止担保人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配偶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购车人,须就此合同内容签署同意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乙方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分期付款购置汽车担保,须就此合同的内容签署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按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贷款银行、保险公司、公让处各执一份。

  附件1:同意书

  附件2:担保书

  供 车 方:×企业 购 车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附件1:

  同意书

  致:×企业

  鉴于____(购车人)与贵单位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购车合同书》购买壹辆______型号汽车一事,本人做为______(购车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对春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对债务亦共同承担义务。为此,特向贵单位确认如下:

  一、本人同意_____(购车人)将所购汽车低押给贵单位,作为仙款购车所欠款的抵押担保物。

  二、本人愿同购车人共同参与对银行欠款的偿环,直到对银行的欠款本息全中偿还完毕。

  三、(若共同购车人与购车人系夫妻关系)倘若购车人与本人解除夫妻关系,除非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经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书中专门注明该车辆所有权和债务的归属为购车人,否则不解除本人还款义务。

  四、本人已详细阅读过了《购车合同书》,充分理解合同经过公证后上有强制执行效力。我同意放弃起诉权和抗辩权。

  五、本同意书一经本人签字或盖章后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同意人(即购车人配偶)__________(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年__月__日

  附件2:

  担保书

  鷂_______自愿作为汽车消费贷款购车人________的担保人,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当购车人未按期偿付欠款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对由于购车人未按期偿付欠款而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三、在购车人所签署《购车合同书》终止前,不得自行退出担保人地位,或解除担保条款。

  四、本人已详细阅读过了《购车合同书》,充分理解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我同意放弃起诉权和抗辩权。

  五、本担保书一经本人签字盖章后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无效五种情形解读: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1、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

  2、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

关于演出合同模板汇总 篇20

  酒吧演艺派遣合作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乐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南山区阿曼尼酒吧

  为了更好地促进深圳本土娱乐行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派遣8-10名舞蹈艺员去乙方酒吧负责演艺相关工作;

  2) 甲方所有舞蹈艺员的岗位报酬,按个人工资每10天一次发放,由甲方主管(马静)领取

  3) 甲方艺员每月有4天有薪休假,平日工作时间22:30-02:30,周末或派对日22:30-03:00;

  4) 派遣期间甲方所有艺员,自觉履行乙方公司《岗位职责》,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用工单位

  的各项规章度,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接受乙方的管理;

  5) 甲方所派遣的舞蹈艺员有权拒绝非法或色情、暴力或其它有损艺员人格和名誉的表演工作;

  6) 甲方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安排的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及时支付艺员报酬,不得拖欠;

  2) 在派遣期间乙方须每天安排车辆接送艺员,保证安全;

  3) 甲方艺员如有违反相关劳动纪律,乙方有权按照公司规定罚款;

  4) 乙方应合理经营,不能要求舞蹈艺员从事非法或色情演出;

  5) 在工作时间内,乙方应负责甲方艺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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