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31篇)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a、……;
b、……;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模板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业主委员会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物业公司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2.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第五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八条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九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济宁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阳光____市花园的物业委托于乙方实行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
座落位置:____市吴泰闸路北
小区四至:东:科苑路;南:吴泰闸路;西:舜泰园小区;北:信达汽车交____市场
小区占地面积:31.57万平方米
规划总建筑面积:61.88万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位于阳光____市花园小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层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箱、烟道、共用照明、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建设、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其它杂费。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报警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供暖管理;
2、受理申告;
3、收费代存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日期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自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办理商品房移交手续之日起。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参加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遵守公约;
3、监督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制度;
4、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服从乙方的物业管理;
6、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服务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
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12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良好;
2、设备运行:正常;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
4、公共环境:安静、舒适;
5、绿化:完整;
6、交通秩序:有序;
7、保安:24小时全天候值班、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