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创作合同(精选32篇)
9、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全身心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该剧本创作,不得再另签其它与该剧本创作时间相冲突的创作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否则因拖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与甲方和导演及主要演员对剧本创作进行沟通,乙方应当尊重并按照甲方及导演和主要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剧本进行创作和修改,不得因与甲方或导演及主要演员的意见相左而带着抵触情绪拒绝修改,敷衍,拖延或消极怠工。
11、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对任意第三人泄露该剧本的创意和内容。
1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就该剧的对外宣传,不得散布或发表任何与甲方口径相左的言论。
五、 重要的附加条件
1、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仅部分完成甲方委托的该剧本的编剧工作,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作为该剧责编和策划,继续为该剧提供服务。其报酬和署名双方另议。
2、对本合同内容,除非出于本剧投资制作和版权转让之必要,
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在合作结束后,对本合同所约酬金及其它条件,双方都仍有义务保密。
六、 非侵权担保
1、乙方保证在该剧本的创作过程中,不得因该剧本的内容不当、与第三人的著作权纠纷、污侮,诽谤他人名誉等事由而导致甲方被诉侵权或被追究责任。如此种情形出现,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乙方应予全额赔偿,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商业信誉及名誉损失。
2、但经甲方认可的,或由原著作者提供的素材,不在此乙方责任范围之内。
七、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甲方如因该剧本质量和延误问题须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八、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赔偿未违约一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涉及的全部创作费金额的100%。
2、若因乙方延迟交稿延误了该剧的整个拍摄计划,乙方不仅须将甲方已支付的费用退还甲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 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 其它
1、本合同的解释应完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仲裁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双方共同认定的创作时间表应被视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任何时段,凡双方共同认定的创作时间表应被视同为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委托创作合同 篇16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创作本合同第一条中所述作品,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本合同所称作品,是指:,且乙方需完成该作品应符合附件中的约定。
二、知识产权的约定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甲方的指示和要求以及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创作上述作品,完成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等权利)归属甲方。乙方同意作品的署名方式由甲方决定,甲方有权以此作品办理著作权登记。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会以包括但不限于授予、许可等使用方式由第三人适用。
2.乙方交付甲方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该作品系由乙方独立自主设计,并未抄袭他人作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交付的作品应符合约定的创作意图和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记载的事实相符合的规定。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创意和要求制作本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制作本作品,直到达到甲方对该作品的创作要求。
5.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年仍然有效。
四、作品的交付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满足上述要求的作品交付甲方。
2.交付的载体以电子版形式交付。
五、费用的承担及支付
1.乙方自行承担创作上述作品所需的条件和必要费用。
2.甲方应在乙方交付作品后天内审读乙方交付的作品,如该作品符合本合同规定,甲方应在上述审读期结束后天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约定的报酬。
3.上述作品的报酬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因本交易产生的税款由方承担。
4.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以下银行账户支付报酬,报酬支付时间以银行收到该款项为准:
乙方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六、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书面通知自发出后3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
七、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
2.甲方到期不能支付乙方作品报酬的,甲方应每日按约定报酬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直至甲方实际支付该笔报酬为止。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4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到期仍不能交付作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保护和实现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救济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九、其他约定
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实质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起生效。原件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合同签订地: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