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短期租赁合同(通用30篇)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拖欠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或租金15天以上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该房屋主体及承重结构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乙方拖欠水电费用、网络费、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合计达到5000元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3.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保密约定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及本合同租赁价格及内容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违反保密责任甲方有权将租金上浮20%,保密期限为乙方租赁期限。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按乙方已付租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达到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除向乙方如数收取所欠款项外,还将按日向乙方收取其所欠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3.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4.乙方与合作伙伴之间产生的纠纷及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若该纠纷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未经甲方和业主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房屋从事餐饮行业,如违反甲方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6.租赁期内,若乙方人为损坏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或者承重结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7.若乙方未使用租赁的房屋进行约定的经营活动,该期间的租金均在合同约定的租金基础上上浮40%,差额部分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下一支付时间节点一次性全额补足,逾期未付的,乙方应按照应付未付部分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8.租赁期满后,在不破坏房屋的情况下,除能够拆除的乙方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外,乙方应按装修原样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对该房屋存在人为损坏且影响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对超出履约保证金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补足。
9.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甲方不赔偿其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在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调查费、律师费等所有合理费用。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以本协议及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5.乙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所留的地址、工作邮箱、联系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为接受文件资料以及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纠纷时受案法院送达相关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甲方送达文件资料时,只要按照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或者工作邮箱发出即视为已经送达。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甲方,否则,甲方按照原通讯地址及方式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出租方:承租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微信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国有土地短期租赁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租房协议,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一套出租给乙方。
二、租期暂定为陆个月,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半年租金共计______________元整,凭合法有效票据一次付清。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计算房费。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租金及押金。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到规定期限不付租金的。
四、乙方应自觉遵守小区规定和短期公约,服从小区管理;自觉防火防盗,注意安全;爱护房内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物业管理费用及电话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自觉缴纳。其中有线电视收视费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取。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动室内各项生活设施及原房屋结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房屋内以下物品归甲方所有,乙方可使用,但应保护好甲方房屋内的设施和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继续租用,须提前1月通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考虑乙方,但必须重新签订合同。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如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八、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壹仟元整,不违反前第三、五款情况下,退房时退还。
九、甲方接到乙方租金,保证乙方的合法使用权不受侵犯,并协调有关物业管理事宜。
十、甲方须保证房屋产权无任何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一旦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国有土地短期租赁合同 篇24
合同编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商定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赁材料品种、规格、数量、租金:
承租方应提前天将承租计划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出租方,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计划后按要求的时间将周转料送到承租方工地指定地点。
交付、归还方式为出租方到承租方工程工地使用现场交接,实际承租数量以承租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出租方授权经办人为、承租方授权经办人为。全部装卸、运输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第二条周转料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出租方所出租周转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检报告,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如因质量问题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