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人服务合同(精选33篇)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作范围 对 进行沉降观测。沉降观测工作由建筑物
第一层结构施工开始,一层观测一次,以上每两层观测一次,待建筑物主体结构封顶后半个月、一个月、两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十八个月各观测一次。 报告提交时间:待全部沉降观测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沉降观测报告。
第三条 技术要求及观测方法 乙方应按《建筑变形观测规范》(G8-20)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 第 三 等级的要求,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采用精密水准仪进行观测,乙方于每次 施测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有关数据资料。待全部沉降观测结束后提供沉降观测报告。 观测方法:二等水准观测
第四条 合同计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包干方式计价,共布设监测点 个,观测 次。沉降观测总次数为 点次,沉降观测基准点个,观测预算总价款(含税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该包干单价已包括设备进退场费、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深式埋设费、沉降观测点埋设费、观测费、资料整理费、出报告费、工程验收配合费、水电费、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再因任何理由予以调整。
2、完成沉降观测点布设及结构施工到10层的观测并提交相应观测资料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30%的服务费。
3、待施工完成结构封顶并乙方完成完成结构封顶后观测并提交甲方成果资料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40%的
第二次服务费款。
4、待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观测并提交成果后十天内,甲方将剩余30%合同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若完成规定工作量后,建筑物沉降尚未稳定(稳定标准为沉降速度小于14100d)仍需继续观测或观测中由于其他原因需增加观测次数或延长观测时间,则增加的工作量及发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付款期限。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派员现场协助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埋设。
2、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观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观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观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3、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通知乙方建筑工程进度,确定每次进场观测时间。
4、按相关规定办理观测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
5、在乙方出具沉降观测报告及相关文件后,甲方若在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确认。
(二) 乙方义务
1、委派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观测期间的全面管理。
2、本工程沉降观测由建筑物出177;0.00后
第一层开始进行。在 楼室内地坪177;50c范围埋设各栋楼的沉降观测点,进行 楼的沉降观测。一层观测一次,一层以上每2层观测一次。待建筑物封顶后半个月、一个月、两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十八个月各观测一次。
3、当观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同时按应按甲方的要求增加观测次数,费用按实际次数计算,以原始观测记录为准。
(1)建筑沉降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
(2)观测期间,建筑物本身出现与沉降变形特征相似的异常情况(如结构裂缝、各观测点之间沉降量差值不均衡程度严重)时。
4、若施工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停工时,在停工后及重新开工前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5、乙方负责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埋设,并在每次施测前应与甲方现场代表联系;乙方应对其提交的观测结果、观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否则,甲方将有权扣除应付乙方的全部费用。如造成较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6、乙方负责沉降基准点的安装埋设,要求埋设点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资料:观测方案、仪器检测资料、测量人员资格证书;观测过程中提交观测计算资料与成果表、技术报告。
第六条 安全责任 乙方观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及必要的防护装备,遵守所有现场安全要求;观测作业期间乙方的人身及物品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观测实施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它约定:甲方所有往来文件均需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关于私人服务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第一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坐落地点:
3、配饰范围:
第二章 配饰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 指定配饰物品配置内容及要求
1、配饰布置范围包括:
2、配置的效果:以达到甲方确认的展示标准为止,以《配饰产品清单》为基础。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配饰实施内容:
1、配饰合约为限额包干设计,设计方案定案后向甲方提交《配饰产品清单》,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应按照此清单进行采购并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及进行摆放。
2、所有电器不在乙方配饰范围内。
第四条、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进行发货,并在发货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以及货物保管的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需在乙方发货日期前及时书面告知卸货场地及交接人员。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存放货品的相对安全的库房,库房面积大小应尽可 能满足乙方要求,库房的位置应便于乙方最终进场摆放。
3、对于部分需要乙方在现场摆放工作开始前运抵现场的物品,由甲方指派人员会同乙方人员共同进行收货验收,验收后,物品归甲方保管。
4、配饰摆放完毕后,甲方会同乙方及甲方销售部门清点配饰数量及质量情况,并在配饰清单上签署意见;在配饰摆放完毕后,如有配饰与合同约定的实施数目、品种、质量等不相符或存在毁、损的情况,由乙方在甲方合理指定期限内负责补齐、维修或更换。
5、货物验收无误后,甲乙签订交接记录后交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 安装条款
1、灯具、窗帘、花卉装饰品等可直接组装摆放或可由供货方提供安装的配饰内容,由乙方负责安装摆放,验收合格后花卉等植物的养护由甲方负责。
2、灯饰、装饰画等需要现场装修单位配合的配饰内容,由甲方负责协调安装,但乙方设计师必须进行现场指导;灯饰等需配有安装说明书。
3、测试验收时,甲、乙双方及销售部门应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分别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第六条、 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包干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元整)。
1)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设计费、安装费、摆放费、搬运费、交通费、装修费、配饰物品费及相应税费等乙方履行合同所需全部相关费用。
2)结算价格的确定:配饰单位需提前以此限价为上限做配饰方案。
2、 配饰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3、乙方项目阶段出差次数:方案及购买产品目录汇报,次数按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提交资料进度确定。由于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现场配合次数,则每次1000人.如由于乙方设计失误、不明确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项目需要配合增加出差次数,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若造成甲方损失或工期延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