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合同(精选4篇)
14、有关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休假住址的更改,只要对劳动关系意义重大则应主通知企业人事部门。若雇员未履行通知义务,公司按________先生(小姐)以前说明的地址处理有关公司的通知后应视为已送达。
15、如________先生(小姐)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或由于自身原因导致雇主勿需遵守解雇期限进行解雇应予扣除其一周的收入。这里可以在考虑有关雇员工资收入扣押规定的情况下从剩余工资中扣留。且有关损害补偿要求的提出不受此影响。
16、其它协议。
聘方:_________________雇员: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雇员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 文化程度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就业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次短期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或 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岗位担任________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_____元,每月工资_____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________。
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保险
1、甲方和乙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 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雇员合同 篇4
北京外交人员人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按照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的要求,介绍中国雇员至乙方工作。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介绍中国雇员(含乙方私人向甲方雇用的雇员,以下同)为乙方工作;乙方为中国雇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进行工作所必需的服装及劳动保护用品(见附件)
二、甲方根据中国雇员的业务熟练程度和工作态度,同乙方商定其月劳务费的数额(见附件)劳务费按美元计价,以人民币外汇兑换券支付。每年从一月份起,为中国雇员递增劳务费。劳务费的递增幅度由甲乙双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变动、中国雇员生活水平提高及其业务水平提高的情况商定。
三、甲方应经常教育中国雇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不定期地征求乙方意见和建议,以协助乙方督促中国雇员不断改进工作。
四、甲方应在每月二十五日前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单,结算中国雇员过去一个月的劳务费、加班费等项。乙方核实后应于次月十日前向甲方交付(包括乙方私人聘用的雇员的费用)劳务费的人民币数额按当月____日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买入价折算。各种款项均以人民币(外汇支票或外汇兑换券)支付。逾期不交,乙方应缴滞纳金日息千分之五。误餐费、夜餐费和伙食补贴费可直接交付中国雇员。
五、中国雇员因休假及病、事假不能上班期间,乙方如需人顶替,甲方应予派人。替班人劳务费由乙方支付,其数额与被替者相同。
六、中国雇员享有下列待遇:
1.每日工作时间由乙方与中国雇员商定,但不应超过八小时。每星期六下午为回甲方学习时间。每日超过商定的工作时间部分和假日加班,乙方应按下述标准交付加班费(以小时计。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者按一小时计,不足半小时者不计)高级职员、翻译和办事员××元,其他工作的雇员×元。节日加班费用加倍。
2.在二十二时以后加班,乙方应供应夜餐或付夜餐费每次×元。
3.因工作需要而不能按时进餐者(早餐六时半至七时半,午餐十二时至十二时半,晚餐十七时半至十八时半),乙方应付误餐费每次×元。
4.因公出差去外省市时,乙方应负担中国雇员的旅费和食宿费并发给出差补贴费每日××元;如果伙食由中国雇员自理,乙方应另外发给伙食补贴费每日××元。
5.中国雇员每年享受中国政府的节假日和休假。家在北京者,假期一个月;家在外省市者,另加路程假6天。节假日和休假期间劳务费照发。超过上列时间的部分,乙方可停发劳务费。中国雇员如由于乙方原因而不能享受休假者,乙方应加倍支付其劳务费。
6.一年连续病一个月以内,产假九十天(难产一○五天),乙方照发劳务费。超过上列时间的部分,乙方可停发劳务费。
7.乙方应于每年年底对工作十个月以上的中国雇员加发相当于一个月劳务费的款项作为奖励;对工作半年以上的,按月折算发给奖励;对工作不满半年的,由乙方按雇员工作情况酌情处理。
8.乙方每年年底发给工作十个月以上的中国雇员制装费每人×元;不足十个月的,按月折算发给。
9.乙方应为中国雇员的午间休息和用餐提供必要的条件。
七、中国雇员应尽下列义务:
1.应在同乙方商定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应保持乙方工作、生活环境的安静和清洁,妥善照管乙方托付的物品。
3.应保持个人服饰整洁,讲究文明礼貌。
4.非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乙方车辆、设备及其他物品,不进入乙方禁止进入之场所。
5.因病请假应及时通知乙方,病假超过两天应向乙方出示医生证明。因事请假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6.加班时数、出差天数应经乙方确认。
中国雇员本职工作范围外的工作,应由乙方同中国雇员友好协商解决。
八、乙方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中国雇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额不低于×万元,附加医药费不低于×万元)乙方应照付中国雇员工伤假期间的劳务费。
九、乙方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委托中国雇员驾驶的汽车进行汽车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十、乙方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中国雇员拥有使用权与管理权。
1.乙方对中国雇员工作中的问题有向甲方反映并要求协助解决的权利。
2.乙方对中国雇员享有视其工作优劣而加以奖励或批评、警告直至解雇的权利。
3.乙方在征得甲方和中国雇员同意的情况下,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国雇员的业务能力为其调换工作、晋升和培训。
4.乙方如要求对新聘中国雇员进行试用,甲方应予同意。试用期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劳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乙方如因事需要中国雇员临时出国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负担其旅费、置装补助费和国外的食宿费及零用费。
十二、乙方有解雇中国雇员的权利,甲方有撤回中国雇员的权利,但均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或经协商决定。
十三、关于中国雇员的离职,按下述办法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解雇中国雇员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劳务费的款项作为解雇费;甲方撤回中国雇员时,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劳务费的款项作为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