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货标准合同(精选25篇)
关于供货标准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a: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a: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资料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留意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
1)中国XX公司(即担保人)带给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
2),并由担保人透过买方当地国家XX局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账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G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G)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XX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港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____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G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G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资料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
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资料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
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
(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职责。
(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带给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带给增值税发票。
(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下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职责。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账户(见以下
(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开户名称:北京XX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处理
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能够按照《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
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G集团下属的XX公司(G-CC)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
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XX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
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能够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货期限后____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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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议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北京在北京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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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账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资料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附件(略)
卖方(签章):________
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
____日期
关于供货标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因甲方____市新怡骏园小区第一期工程需要购置地板,经甲乙双方多次商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1、 乙方根据甲方施工需求,向甲方提供足量的地板,并保证满足甲方工程进度需求。
2、 乙方负责送货到____市新怡骏园施工现场,模板的规格为1.830.915(如有变动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3、 地板上车、下车及运费均由乙方负责,合计每张人民币
4、 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收货,货款第一次累计送足伍拾万元时,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叁拾万元货款,余款贰拾万元作为模板质量保证金及节点保证金,以后货款每累计伍拾万元,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伍拾万元货款。
5、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数量送货,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数量准时送达货物,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在乙方的节点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 质量要求:
(1) 乙方每次所送货物必须要保证与样板质量一致,尺寸一致,色泽一致。
(2) 乙方必须要确保地板每张能使用10次以上,如未能达到10次标准,甲方将按实际使用次数比例与乙方结算。(例:每张地板57元,10次可分摊为5.7元次,、若此张地板只能使用8次,则8次5.7元次45.6元张,即乙方所供模板均以45.6元张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