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转让合同(通用31篇)
9.2.3任一方违反依据本协议或商业习惯形成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义务的;
9.3违约处理
9.3.1属本条.第9.2.1款违约情形的,按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标准以人民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9.3.2属本条.第9.2.2款违约情形的,按应付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标准以人民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选择按下列方式处理:
9.3.2.1要求乙方立刻支付全部未付的转让价款.扣收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并按本款约定标准主张延期付款滞纳金(从本协议约定最晚付款日次日起计至全部转让价款实际支付之日)。
9.3.2.1解除本协议,扣收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重新处置该目标股权,再处置回收款扣除再处置费用后低于本协议约定转让价款和滞纳金(计至再处置日)之和时,甲方可就不足部分要求乙方赔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本次转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支付给拍卖机构的佣金.律师费.评估费。
(以上为选择性条.款)
9.3.3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或者解除
10.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10.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甲方已收取的款项应当在协议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包括其间已付款孳生的利息),除此之外甲方或者乙方均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0.2.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无法恢复履行的;
10.2.2非因甲.乙任一方过错,在申请提交有关行政部门后_________个月内仍无法获得批准.核准或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0.3协议解除的,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10.4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_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
11.1.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1.1.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为选择性条.款)
11.2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中国台湾.澳门除外)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或指令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的情况。
12.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12.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12.4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三条.通知和通讯
13.1甲方的联络方法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13.2乙方的联络方法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
13.3任何一方就本协议相关事宜以挂号信.传真.特快专递方式发送通知的,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3.3.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13.3.2由传真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13.3.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非因不可抗力事由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13.3.4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发送方式及送达时间
13.4任何一方的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
第十四条.双方另行约定的条.款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5.2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5.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批后生效的,则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15.4本协议各方均确认其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协议。
15.5本协议采用中文(及英文)订立,一式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时签订中.英文本的,两种文本如有不一致,以中文本为准)。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关于股份转让合同 篇24
甲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 股份。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甲方愿意将其中股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 股,以每股 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3、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