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劳务合同范本(通用32篇)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满足施工图要求和达到总承包合同的规定标准,双方约定为满足建设单位的质量有求。如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时,违约责任确定如下: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无偿负责返修,直至达到标准,并承担全部费用。由乙方原因所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费用,并无条件及时抢修,视事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2、违约责任:执行总承包合同。
七、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金
1、乙方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考时间按照建设方要求:确定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按照建设方要求: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等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同步进行,相关资料要及时、准确,相关人员必须认可签字盖章。
2、业主质量保修金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可一次性支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组织维修直至达到质量要求。若在保修期内。如果通知甲方甲方通知乙方,三日内乙方不能到达施工现场进行修复,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支付给维修方。
八、补充条款
1、本合同是在总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签订,尚未说明的相关事宜均均按承包合同执行。
2、乙方应及时支付现场施工人员的人工费,特别是农民工工资要按时支付,不得拖延,甲方有权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将查看工资发放表,直至在拨付工程款时预留工资费用实行联合发放,确保农民工队伍稳定。如因乙方支付不及时或托欠工资所导致的施工人员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集体上访闹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此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将无条件赔偿。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特殊要求和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要按标准提供完整的交工资料,组卷成册,并与工程同步。
5、如乙方需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工作时,收取乙方工程造价0、5%的结算费用:如乙方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工作,但需发包人配合时,收取乙方工程造价0、1%的结算费用。
6、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因乙方挪用工程资金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税金及各种应上缴的规费(三险一金)和各种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如乙方需要甲方必须提供大庆市税务局开据的(外出施工证明),按甲方企业所在地大庆税务局规定必须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标准收取,此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9、甲方不定期派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所有差旅费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等,如出现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11、本合同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方各执一份。
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之日起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担保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关于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都江堰胥家镇高桥村第二安置点一期工程安装工程施工,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的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安装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一、工程范围
1、乙方承建都江堰胥家镇高桥村第二安置点一期工程11—23室内及围墙范围之内的室外水电安装工程。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以下施工图以内的安装内容。
①、11—23楼强电施工图以内全部安装内容。
②、11—23楼弱电施工图以内安装内容(注明:弱电只配管,安装线盒、穿铁丝、安装器件箱,并配合弱电公司穿所有线路)。
③、11—23楼水电图以内全部安装内容(包括外墙雨水管及空调管的安装,具体安装参照土建建筑图施工,卫生间蹲便器的安装,隐蔽水管的走向画标识线;空调孔德预留、套管安装全部由乙方负责)。
④、室外污水管接到第一口污水井,雨水管、空调接到第一口雨水井,没有雨水井的接到室外散水沟内。室外给水主管接到每栋楼下的阀门井。
⑤、乙方不负责室内、室外的消防系统的安装;但楼梯间灭火器由乙方负责安装
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乙方负责安装,包括以后的临设线路、开关设备的维修、水管的维修及管理(临时用电、用水全部材料由甲方提供)。
⑦、主体楼层材料进场由乙方负责安排人员下车,并按甲方库管人员要求,按规格、型号堆放好材料。
⑧、主楼楼层内及室外的安装材料。甲方只提供主材(如:管材、管件、支架、水嘴、蹲便器),其余辅材和机具一律由乙方负责购买(如:焊条、钉子、封口胶、铁丝、锯条、试水用水龙头、堵头及电工绝缘布、胶水、膨胀、金属软管等),但乙方所购买的材料必须质量合格,一旦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行为,并责令其返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⑨、乙方在安装施工中所涉及的墙体开槽、补槽、给、排水管洞的封堵,还包括开槽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处理,若墙面抹好后,乙方再开槽,所涉及的经济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还要受到经济处罚,(设计变更的除外)。注明:开槽必须使用机械开槽。
⑩、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精心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进行施工。
二、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图施工,工程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并符合达到甲方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达到现行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xx年11月18日,整体工程竣工交付时间为20xx年11月18日。乙方应根据施工进度的需要,合理组织施工,若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停工,与乙方无关。
四、分包价款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劳务单包(以施工图建筑面积包干)
2、费用标准与结算方式:房屋工程按建筑施工图及20xx清单计价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总平水电安装工程不计,另签补充协议。零星用工及零星工程安装20xx清单计价规则计取相应费用;
A、单价按30元/m2计算(该单价包括职工劳保福利、工资及《劳动法》规定的节假日加班工资、管理费及本合同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此单价为固定单价,无论市场发生任何变化,均不再做调整。
B、工程暂定总价:
(1)总面积约4、5196万平方米
(2)暂定总价=总面积×单价
(3)总价约为人民币
3、计量及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由乙方根据甲方签证的工程量向甲方提出书面工程款申请表和金额,经甲方项目现场人员预算进行核实后报经各相关部门责任人签字并最终经公司负责人核实签字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基础工程完工业主付账后7日内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0%;四层结构完工业主付账后7日内付合同暂定总价的20%;主体封顶业主付款到账后7日内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0%;抹灰工程完工业主付款到账后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5%;工程竣工验收业主支付款到账后7日内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工程结算审计业主支付到账后付到审计结算价款的97%。剩余的部分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按工程保修书退还办法退还。以上所称的业主付款到账是指本工程建设方或发包方向甲方支付包含乙方在内的应付工程款项。
4、现场签证:合同单价中包含除工程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外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配合工作所产生的任何签证涉及的费用;包括材料进场下车、保持施工现场安全生、文明施工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设计变更及签证
1、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如果擅自变更设计应承担此跟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
2、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签证,涉及金额变化时,须有现场监理、甲方确认并共同签字,并报业主项目负责人签字方能生效;否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