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汇编(通用33篇)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合同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弥补全部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移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拖欠租金超过个月。
2.租赁期内,如乙方未能支付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费用%的滞纳金。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租,乙方应按合同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日租金两倍的滞纳金。
5.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如乙方未能归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两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逾期返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租赁房屋因国家政策需要拆迁或重建,给双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负责。
3.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不足一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汇编 篇17
一、本合同适用于城市市区、郊县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除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和租赁给本单位职工居住的系统公房外的其他所有房屋的租赁。
二、本合同所称的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将房屋出租给承担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双方应相互交验或出示本合同提及的有关证件和证明。
四、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或另有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
五、本合同条款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城市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号 室(部位) 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租赁用途
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 ),其用途为 。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2、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第 年起,租金每 年递增 %。
3、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
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3、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违约金。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 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上海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汇编 篇1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