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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服务合同合集(精选30篇)

2024-03-11 18:37:24合同范本打印
关于法律服务合同合集(精选30篇) 本合同的签署双方为:(以下简称“客户”)地址:电话:传真:鉴于新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提供信用调查和逾期账款管理服务的法律机构,客户在其逾期账款风险管理和回收过程中需要服务,双方经过协商,对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 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

  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律师应对上述其它法律服务做出回避。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

  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 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市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  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

  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

  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

  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

  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

  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8)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9)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10)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

  1)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

  2)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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