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理的合同(精选31篇)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何种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2.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1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1条规定有权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1.若遇有下列任何事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总代理人的委托。
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五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第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1.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总代理人的任何义务或职责。
2.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修改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书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适用的法律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____________________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之后,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 语言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2.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本协议的双方于首页所列日期签署,立此为据。
委托人:xx公司
总代理人:xx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
职衔:___________
职衔:___________
关于代理的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丙方:
货运代理公司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相关法律规范,本着平等互利的、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至诚堂健康食品委托乙方为中国及港澳地区经销总代理,委托丙方为出口代理公司。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及销售单价
(1)(写明具体产品)
(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建议,改变产品的包装、规格标识以及定价等,以更好地适应中国市场。但是一旦更改,生产数量须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二条:代理价格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不高于统一销售单价的28%。
第三条:代理期限(写明三方协商确定的具体期限)
第四条:代____区域中国及港、澳地区。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中国及港、澳地区的任何个人、企业签署委托代理、代办、代表等其他合作协议。(如违约,多少违约金双方可约定)
第五条:永久代理权甲方的产品正式投入中国市场后的________年时间内,在乙方保证销售总额达到人民币280万元之后,乙方持续拥有甲方在中国及港澳地区的产品永久代理权,甲方为乙方颁发永久代理权证书。甲方不得与中国及港、澳地区的任何个人、企业签署委托代理、代办、代表等其他合作协议。(如违约,多少违约金双方可约定)。
第六条:深入合作条款在销售额达到一定的数额后,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可合作在中国加工生产至诚堂相关保健食品。相关合作项目需甲乙双方另议。
第七条:直销权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________年后,如果成绩双方都满意,可协商在中国申请直销权。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供货数量和供货日期甲方产品在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之后日内(无强制性法律规定甲乙方通过书面形式协商即可)(甲乙双方可约定甲方延迟供货的责任条款)
第九条:货款结算方式甲方交予丙方的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等经丙方查验无误后,甲方即可通知乙方于____日内支付货款。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除向甲方支付货款外,还应支付每迟延____日以全部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十条:出口货运代理人甲方委托丙方为出口货运代理人,由乙方与丙方另行制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费用、责任、风险的转移E甲方工厂或仓库_适用(CE20)中文版中E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责任、费用及风险。甲方在工厂或仓库将货物置于丙方或丙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时即完成交货;甲方不承担将货物装上丙方或丙方指定的承运人备妥的运输工具,不负责出口清关;乙方承担自甲方所在地受领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乙方与丙方约定的费用、风险、责任条款除外。
第十二条:检验条款
(1)甲方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甲方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之后,乙方须申请中国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承运人负责外,乙方在货物到达目的地____日内有权拒收货物,有权就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问题向甲方提出索赔,且因此引发的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