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揽合同汇总(精选33篇)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 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
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查。
关于承揽合同汇总 篇16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年月日起委托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产品。
第二条:加工方式
(1)(乙方自备材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相关全部损失。如甲方有指定材料供应商的,乙方必须按指定采购,否则甲方将拒收货品,并有权利向乙方索取一切相关损失的赔偿。
(2)(甲方提供材料,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返修的产品不得偷工换料。否则甲方将拒收货品,并有权利向乙方索取一切相关损失的赔偿。
第三条: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生产加工鞋类产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确认样品和甲方质检人员的合理要求来组织生产。如品质达不到要求,甲方将拒收货品,并有权利向乙方索取一切相关损失的赔偿。
第四条:甲方需要乙方生产之产品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包装、交货期等要求由甲方另行提供,双方确认后乙方必须按期出货,如延期出货,乙方需承担所有损失。
第五条: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生产的所有资料(包括楦头、款式、材料、包装、商标等)
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以免给其他个人或公司所利用,更不能用甲方提供的.资料修改或直接生产给甲方以外的个人或公司,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每组鞋人民币十万元的损失。
第六条:付款:每月的货款甲、乙双方在次月6日前对账,甲方在对账当月15日前付清。
第七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战争或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确认一致后,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甲方):(盖章)加工单位(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关于承揽合同汇总 篇17
甲方(定作人):
乙方(承揽人):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方拟装修房屋一座,位置在富民县大营镇大营村330号,由乙方负责承揽全部装修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装修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加强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安全操作,安全施工,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等安全用具。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负责提供砖、水泥、沙子、水源、电源、内外墙砖、铁丝、地板砖等建筑装修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5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3、具体装修工程为乙方承包整栋房屋全部内外粉墙,内外墙面积贴瓷砖,过道砖、卫生间贴砖、地板砖、楼梯砖、屋顶贴小瓦等全部建设,连同搭建所需全部脚手架。
4、乙方具有从事房屋装修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设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5、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和工期要求
1、工期从20xx年3月1日开始建设,到20xx年5月31日止,工期为92天。在约定的工期内,施工时间、施工进程由乙方自定。
2、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加强质量管理。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4、房屋建成自交工后壹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免费维修。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人民币元。
2、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后工程过半支付,第二次付款在房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后15天内给付。
3、乙方质量保证金为全部工程款的5%。竣工一年后支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乙方原因导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