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9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关于出口贸易合同(精选24篇)

2024-10-06 03:18:11合同范本打印
关于出口贸易合同(精选24篇) 甲方: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自然人)一、甲方责任义务:1、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 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 __________ 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 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原苏联东海岸 ____________________ 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 __________ 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所供设备的总额为 __________ 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 __________ 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 __________ 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 __________ 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 __________ 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有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原苏联工商会下设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 在苏联 __________ 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出口贸易合同 篇24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为实现货物的有序发运、统筹管理,并在本项目工程项下顺利完成货物的出口核销与退税,确保本项目工程按期完工,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缔约方各自的真实意愿,达成以下契约内容(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总则

  甲方和乙方作为货物的购销双方,甲方承担所有买方应负的职责与义务。乙方作为货物卖方,就货物性能、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承担责任。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甲方承担所有货物买方应负的职责,包括:

  2.1 负责办理出口装运港的接货、仓储、报关、报检、装船、海运保险、运输、办理原产地证等出口事宜。

  2.2 承担货物质量、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性能、安装、仓储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责任。

  2.3 按照运输服务商及代理商下发的集港通知,组织乙方按时集港。

  2.4 负责货物在出厂、发运港口、到货港目的地等对货物质量、数量、规格、用途及包装等方面的验收。

  2.5 如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或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现货物未满足合同要求,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或相关责任方索赔。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3.1 负责交付满足本合同要求的货物。

  3.2 负责向甲方提交备货通知。

  3.3 负责按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进行货物的备货、包装、并自费将货物发运到第4.6款规定的交货地点。除第5条规定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未能及时发运,甲方为此所受损失,由乙方承担。

  3.4 向甲方提交第4.9 款规定的单据。

  3.5 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货清单、箱单发票、唛头等,其格式由甲方提供。

  四、货物描述及发货要求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4.1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含税单价(人民币)及含税总价(人民币):

  商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含税单价(人民币):

  含税总价(人民币):

  4.2 包装及限重: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本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中缺失、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可能发生的野蛮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缺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应按照本合同适用的相关国家检验机构的规定进行熏蒸处理,出具熏蒸证书并在木制包装上加盖ippc标识。

  如包装不符合要求,由乙方在装运前对货物再次进行包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集装箱货物的装载不应超过甲方要求的各类集装箱载货限重及所装货物的尺寸限制,乙方应保证集装箱货物适航且满足途中装卸、搬运要求。

  4.3 装运码头: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在装船前7日内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填写):

  1)收货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2)合同号:

  发货标记:生产厂家名称(中英文),设备型号

  目的港: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用kg表示)

  尺寸(以长宽高用cm表示):

  4.4 装船口岸:

  4.5 交货时间: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货;如果甲方要求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数量、规格、集港日期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运输服务商及代理商通知为准。

  4.6 交货地点:

  4.7 保险: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以上国内运输乙方应向保险公司以甲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货物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