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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厂房转让合同模板集锦(精选31篇)

2024-04-17 19:33:39合同范本打印
关于厂房转让合同模板集锦(精选31篇)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土地转让乙方并为乙方办理土地批租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的位置: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 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 ;⑵.内墙: ;⑶.顶棚: ;⑷.地面: ;⑸. 门窗: ;⑹.卫生间: ;⑺.电梯: ;⑻. 水: ;⑼.电: 。

  第七条 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及公司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及土地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物业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本物业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因甲方隐瞄引起纠纷与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 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月。

  第十二条 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 合同担保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甲方 作为定金,作为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

  2.乙方无故拖延时间不与甲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通过中介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乙方拒绝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签订本协议前、后,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租赁的;

  ⑵.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知晓该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签订本合同前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

  4. 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该房屋权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该房屋产权,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告登记。

  2. 乙方保证使用该厂房符合环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厂房转让合同模板集锦 篇14

  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 《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二条 【转让标的概况】  

  2.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

  第九条。  

  第三条 【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

  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

  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成交价。卖方应向买方出具收款收据。  

  4.1本合同第

  6.

  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4.2 若卖方未能按

  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5.1 买方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物价款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

  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5.2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5.3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

  第十一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5.4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的领取。  

  第六条 【税费承担】  

  6.1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6.

  1.1契税、营业税、____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6.

  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6.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7.1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转让标的价款付清当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内完成。  

  7.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在根据

  7.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7.4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7.5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会、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

  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7.6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  

  第八条 【合同解除及变更】  

  8.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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