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洁服务合同集锦(精选34篇)
⑹乙方保洁员在工作期间要遵守甲方工作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严守秘密、热情服务。
⑺乙方保洁员工作中,对易燃清洁用品及电器设备规范作业,因不规范操作造成的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⑻乙方保洁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安全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保洁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造成顾客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⑼乙方保洁中,不得使用有损物体表面的高浓度酸性或碱性清洗材料,不得损坏商场的各种结构和设施,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本商场大楼结构设施损坏,金属、玻璃等变形、变色或失去色泽,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⑽乙方有责任为确保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而提供必要的人力、保洁设备、工具及充足的保洁材料(按清洁作业投标书上所提供的品牌、数量等标准,如附件五)并负责保洁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⑾乙方需派有经验之负责人常驻现场负责协调、管理、安排各项保洁工作,如有更换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⑿甲方商场如有外宾或上级首长参观或清洁大检查,可根据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乙方在商场的清洁管理主管,乙方会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突击性服务。
⒀如甲方商场遇异常事故(如水管爆裂等特殊情况)乙方有责任听从甲方的安排并参与,配合甲方搞好特殊清洁工作。
⒁如遇强风及暴雨袭击,乙方会派出人员协助甲方组成抗风小组,全面检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特别是下水道是否有垃圾堵塞,如有堵塞将及时疏通防患于未然。
⒂甲方商场在重大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十一、元旦黄金周等)期间乙方负责自行安排增加人员搞好清洁工作。
⒃乙方保洁工作中所需器械、洁具、清洁剂、劳保用品等,由乙方承担。
⒄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如乙方决定续约,须向甲方提供书面续约申请,甲方同意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0日内给予答复,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七、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若甲方对保洁质量不满意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八、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遵守甲方工作制度达三次以上(含三次)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一方决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肆拾伍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随意终止合同,视为违约。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十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二、其它: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后,以正式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三、商业广场清洁作业人员配备计划
附件四、保洁处罚条例 —— 细则
十四、此合同及副本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
甲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关于保洁服务合同集锦 篇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由乙方承包华润中央公园A3地块1.1期开荒保洁 业务。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承包方式:采用包干制,即由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具设备的方式。 第二条 开荒范围: 第三条 清洁标准及要求: 1、清洁标准 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2、清洁要求
采用环保、无污染、无腐蚀性清洁物料和合适的工具,在保证清洁效果的同时对清洁对象、周边绿化无损坏。
第四条 工期、费用及付款方式:
1、 清洁开荒工期为根据地产要求进场时间确保在四日内完成开荒作业标准,乙方每天进场开荒的人数应根据进度要求安排人员 。达不到进度要求时,乙方应采取增派人员或安排加班等方式确保满足进度要求。
2、 乙方应在签订此合同后 2 工作日,拟定开荒计划和人员安排,经甲方确定后实施。 3、 此次清洁开荒单价为元/平米,总费用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元)。该费用包含人工(含食宿)、材料、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4、 乙方清洁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支票方式付清款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免费为乙方提供清洁开荒用水电。
2、 免费提供指定场所供乙方堆放清洁工具和物料。
3、 委派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清洁开荒,乙方清洁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确认。 4、 维护现场秩序,控制外来人员、施工人员进入已清洁区域,避免二次污染。
5、 有权监督乙方开荒进度、清洁质量、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如发现乙方清洁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该承包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及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现场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现场负责人
如有变更,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
2、 选派身体健康、素质良好的清洁人员进驻现场作业,每10名左右清洁人员配置1名组长,并为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人身意外等保险(保额为当地上限);乙方相关资质、保险单等应真实、有效,并将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
3、 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工作技能、服务意识的培训,确保安全和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应教育、监督员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 5、 为清洁人员配置统一工装、工牌,制定落实清洁开荒节水、节电措施。
6、 清洁开荒前,派员全程参与甲方与开发商房屋交接工作,共同对房屋内易损设施(如玻璃、栏杆、不锈钢、报警器等)完好情况进行确认,如有损坏、缺失由开发商负责修复;乙方开荒期间出现的设施损坏或缺失,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由甲方联系施工单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能证明非乙方造成的除外)。
7、 甲方发现清洁质量不达标时,乙方应免费进行返工,直至达到标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提供的作业资质、保险单等证照如有虚假或失效,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清洁开荒过程中,乙方及乙方员工如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应按每次1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A、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合理工作安排与调度的; B、乙方人员有坐岗、消极待岗等行为的;
C、乙方人员有不按规定着装、不按正常流程进行清洁作业的;
D、乙方人员违规操作,损坏物品、设施设备的.(同时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E、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的; F、在每天开荒结束时,未按要求关闭门窗、水电的;
G、交付验房时,客户发现房内有严重脏污的(证实是施工单位或其他人员破坏的除外)。
3、 如乙方未在合同规定进场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乙方应按每人日 3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在开荒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数量、工作质量与工作进度达不到事先约定的要求,由甲方增派甲方人员支援开荒作业时,乙方须承担甲方增派人员 5 %的费用,并从本合同总价中扣除。
5、 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退场的,需向甲方赔偿等同于本合同总价的 10 %作为违约金,乙方退场前已完成的工作甲方不予支付费用。
6、 甲方严禁自己的任何员工接受乙方的礼品、娱乐性招待、金钱或其他形式的馈赠。乙方不得有任何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的行为,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追究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
3、 本合同共 6 页,一式 肆 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 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清洁开荒质量标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