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合同集合(通用30篇)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确认如下事项: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机,串号_________;该部移动电话机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序号______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机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向消费者开具加盖公章的销售发票,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机后还可查看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机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消费者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010)88558800、(010)88558516对移动电话机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机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论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
1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在15天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机价款×0.25%)/天”向消费者提供补偿。
18.补充条款(买卖双方可就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_________
_________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售商(盖章):_________消费者:(签字)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可选填)
联系电话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可选填)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_(可选填)
关于采购合同集合 篇10
甲方(采购方):芦溪县惠联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
二、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且进货渠道合法。
3、乙方货物如有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使用单位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后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4、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按时免费送货上门,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必须按时负责调换至合格为止,不能按时调换至合格者,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送货及验收
1、送货地点:
2、送货时间:
3、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货到 _ 天内验收,验收条件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技术指标按产品说明书要求。
四、付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又不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5%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需向乙方偿付货物总金额的5%违约金。
3、方逾期交付货物的,则每天按合同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5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三份存甲方、二份存乙方),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买 方:芦溪县惠联有限公司卖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关于采购合同集合 篇11
合同编号: 需方单位:上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供方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工程用 管材”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二、工程名称、交(提)货时间、地点、产品包装、运输及运费、产品质量标准:1、工程名称: 2、交货地点:
3、产品包装:产品包装按常规包装。
4、运输和运费:汽车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已包含在单价之中)
5、交、提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传真或电话通知分批送货到施工现场,卸货由需方负责,但甲方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6、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GB/T5836.1-20xx、GB/T5836.2-20xx、GB/T2480-20xx、GB/T18742.3-20xx、GB/T18742.2-20xx生产或供应产品。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的期限:
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国家,以及按照甲乙双方事先确认的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数量交货时现场当场清点验收,甲方项目部指定人员(手机号:)进行验收并签单。 3、乙方业务联系人(手机号:)
4、按抽查送检有关规定送当地具有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检测的,按检验报告结果判定,检验合格即判定为质量合格。如初次检测有关质量判定为不合格的按国家《质量法》有关规定双方可共同再次现场抽样送初次检测的上一级检测机构复测后如判定为不合格,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银行划账。乙方收款账户为:企业名称:,企业开户银行: 账号:。 2、付款期限: 五、财务管理:
1值税发票;
2、发票抬头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合同抬头名称一致; 3、如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付本次货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交货,乙方不能按甲方时间供货或由于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交货(视为不能按时交货),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赔偿不能按时交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任何一期(笔)货款,则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供货,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承担欠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违约金。
3、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八、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