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装承包合同集合(通用35篇)
二、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发出竣工通知书、验收申请书,并备齐工程竣工资料一式肆份,一并提交甲方。
三、工程验收由甲方组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消防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经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视为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二、工程工期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逾期竣工原因由乙方造成的,按合同总价每月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如造成了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属工程质量问题由当地消防主管部门仲裁,商务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完成本合同的时间可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长短延期进行。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天内,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通知其他各方,并用挂号信邮寄由相关的主管当局签发的证书,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三、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告知其他各方,并用航空挂号信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四、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个月,一方应与其他各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3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第十二条 侵权责任
一、乙方保证,本合同系统和合同技术所涉及项的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在转让于甲方前后均无任何瑕疵。
二、甲方因正常使用合同系统或合同技术而造成对第三方的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的侵权,从而导致被采取行动或索赔,乙方应承担所有知识产权瑕疵造成的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将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为甲方及其客户争得按当前方式继续使用系统的权利;
2、免费替换或修改系统以使其不再导致任何侵权,同时保证替换或修改过的系统至少应保持与原系统相当的功能;
3、平息纠纷或为因甲方继续使用系统导致的进一步索赔及诉讼进行辩护;
4、如果此类补救不合理或不经济,甲方可要求返还系统,并可要求乙方退还给甲方购买款。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进行索赔的权利。
第十三条 税金
赋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被征税方支付。
第十四条 附则
一、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 份,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2份,甲方持正本1份,副本1份,乙方持正本1份,副本1份,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合格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结清合同款项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的银行名称和帐号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关于安装承包合同集合 篇33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报价清单。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图纸进行的报价,合同总价为: 。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工期: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 × 年 × 月份进场施工,×年 × 月 × 日前完成电站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工期顺延。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相应责任方按照每月×元人民币为标准赔偿乙方人员误工费。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工程预付款,便于乙方组织生产、生活设施及人员进场。
(2)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甲方派出现场人员验收合格)和合同单价支付工程款,并按照比例扣去工程预付款,留足5%的保修金后支付。保留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一年未发现质量事故甲方一次性结算付清给乙方。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4套,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
2、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及生产、生活场地。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乙方:
1、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规程、规范及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若出现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进场后,在半个月内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甲方备案。
3、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尊重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驻派人员,并处理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4、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八、质量验收:
1、乙方在机电设备的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如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标准。
2、设备安装单元质量检查、验收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支付的依据。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质量检查,凡具备覆盖条件的工序和部位均按质检规定,书面报请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提供材质合格证,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接受甲方和地方安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施工现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
3、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检查施工安全过程中,有权对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人和事发出《重大隐患通知书》、《整改指令》并限期和立即整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按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以提高乙方及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配备防护用品,对于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全哨和防护设施。
5、乙方必须重视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果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的人员伤害、机械设备损坏及材料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仲裁:
1、甲、乙各方不得无正当理由(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拒不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按《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追究其经济责任,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工程承包总价5%进行处罚。 2、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不能协商时,可在甲方当地,按法律有关程序执行,其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