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精选34篇)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地点:_________;
3.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4.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5.验_____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三条 保证期为_________(年/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服务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委托方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服务方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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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 篇11
合同续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在年月》(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 服务,因原合同即将到期,甲乙双方又有继续合作的意愿,故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原合同有效期延长之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在本续签协议有效期间内,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均适用原合同。
二、本续签协议有效期为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可于本协议到期之日前协商再次续签之有关事宜。
三、本协议只涉及对原合同有效期限的.变更,原合同所涉及的费用、服务内容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等其它合同内容均不发生变化。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高新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 篇12
甲方:215;国公司法定地址:215;(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中国公司法定地址:215;(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215;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215;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215;国之日起到离开215;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XX公司账户,并按215;国215;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215;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215;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账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账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一)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员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215;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 权享受回215;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