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样本(通用25篇)
第十二条:销售奖励:
甲方给乙方的奖励分为:季度奖励和年度奖励。乙方如果达到甲方的要求(在无窜货、乱价、本年度产品在次年六月底无陈货、严格执行甲方促销活动、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则给予乙方对应的奖励,该奖励按照以上要求在下年三月份考核后兑现。具体如下:
1、完成季度任务奖励本季度回款(给乙方的费用部分除外)的 %;
2、完成年度任务奖励本年度回款(给乙方的费用部分除外)的 %。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
(2)乙方销售团队建设不完善和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乙方有其它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2、在本合同执行期内,除本合同规定需解除合同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无条件移交全部业务关系。
3、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及时对清往来账目并在一个月内结清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它规定
1、乙方在合同期内更换名称、转让,更换法人代表等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及时修改协议和结算账务。
2、合同届满后,若双方尚未签订新合同,而乙方仍按订货流程向甲方订货汇款,甲方同意并实际发货的,本合同自此延至该笔交易结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仍按本合同之约定。
3、除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以外,甲方和乙方约定的其它经销条款(管理制度、补充协议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样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