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样本(精选24篇)
6.甲方按照乙方的订单生产完成后,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提货通知10日之内必须将货全部提走(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过的除外),否则,甲方将每日按照该批货物价值的3‰向乙方收取仓储保管费,且乙方必须在30日内全额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给甲方,则该批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若到时不付款,甲方将有权单方面处理该批货物,并按照该批货物价值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生产费用等损失。
7. 产品错发收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但乙方如错填收货地点或接货人导致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证明或对方谅解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八条 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同具法律效力。
供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购货单位(乙方):___(公章/手印) 法定代表人:胡文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_________ 地址:彭山县成眉工业集中发展区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光华支行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户: 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购销合同样本 篇10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铁矿粉
技术指标:Fe 64。5%(最小)
水份: 10%(最大)
二、交货期:款到交货。
三、数量:5000吨(+/-10%)
四、交货地点:卖方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_吨,开票干基单价(_____+10%)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吨的比例奖励,低于64。5,按每1%以10吨的比例惩罚,如品位低于63。5%,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购销合同样本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易货交易的顺利进行,确保易货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结算方式
1.产品的单价:_________
2.合同总值:_________
3.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完全以易换额度结算;
(2)完全以商品对冲结算;
(3)部分以易换额度,部分以商品或现金结算;
(4)其他方式结算;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交货方法: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
第六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第七条 验收方法.验收标准:________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__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乙)方因运输.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乙)方在接到对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对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不能交货的,应向对方支付不能交货总货款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一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果对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对方不同意使用,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违约方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违约方不能修理或者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一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违约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对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偿付对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4.一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一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对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对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提前交货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错发一方除应负责将货运至并交付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对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一方提前交货的,对方接货后,仍可接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结算,合同规定自提的,对方可拒绝提出货。一方逾期交货的,违约方应在发货前与对方协商,对方仍需要的,违约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对方不再需要,应当在接到违约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违约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一方中途退货,应向对方偿付退货总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9.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图纸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支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