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测合同(通用3篇)
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测合同(通用3篇) 委托方合同编号:服务方合同编号: 号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承建)的 工程进行检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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