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装饰工程承包施工(通用31篇)
3、强电、弱电、开关、插座及灯具安装等。
三、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
1、本合同开工时间为,竣工时间为历时天。
2、此项工程在保证质量、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时间内完成。
五、质量标准
1、本工程合同质量标准以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装饰工程施工规范”施工,并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2、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为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不能保证质量应禁止使用
六、合同造价
施工中如有增加和减项,可根据情况由甲方现场签证进入决算。
七、安全管理
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懂得《施工现场安全及环境管理》和《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并具备各个工种施工基本安全常识。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概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 施工区域烟感,喷淋等消防设备由发包方自行负责完善。
八、双方责任
1、发包人项目经理:
a 、负责提供施工图纸;
b 、负责提供施工面及临时用水、临时用电;
c 、负责与物管等部门的协调;
d 、对承包人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期、场地等方面进行监督;
e 、负责提供临时设施。
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a 、将承包方施工人员名单交发包人备案,严禁使用违法乱纪及未成年人
b 、必须按图施工、保证质量、精心施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工;
c 、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施工中若承包方施工管理人员不作为及施工工人技术不到位,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撤换称职人员上岗;特种行业必需持操作证上岗;
d 、承包人必须文明施工、争创标化工地、每天专人清理现场,垃圾倒在施工门口。
e 、承包方施工前做好烟感、喷淋、空调等成品的保护工作。
f 、承包方在施工工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g 、承包方所差材料普通材料必需提前两天提出。(定做尺寸、外加工、外地生产)
九、工期延误
对于以下原因、经发包人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甲方自行采购材料为及时组织到位;
3、停水、停电2小时以上。
4、不可抗拒因素。
对于以下原因工期不顺延:
1、不按图纸施工和施工质量不合格而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损失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2、因施工人员技术不到位而造成怠工的,工期不顺延。
十、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后,开工进场前支付工程总价的40%,元。
2、工程进行到天棚吊顶完毕、隔墙及墙面木作基础层完毕,付工程总价的35%,元。
3、工程进行到乳胶漆完毕、开关、插座、灯具安装完毕、饰面材料施工完毕,工程竣工发包人验收合格付清工程尾款20%,_588000_元。
4、剩余的5%元作为质保金于一年后全部付清。
5、工程款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收款人户名 段成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账号 6222803762631018049 。
十一、特别约定
为了合同公平、公正:
1、 承包人每阶段工程完成后,发包人将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在两个工作日内支付承包人应付金额。
2、 工程完工后以现场实作收方按实计算。本工程实际造价以最后决算为准。
3、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工期顺延,由此造成的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实际施工人员计算(每人每天120元/天付给承包方)
4、 因甲方材料不到位,工期顺延,由此造成的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实际施工人员计算,每人每天120元/天付给承包方)
5、 工程质保期壹年,(工程完工后留人工的5%作为维修,承包方24小时以内到现场处理,否则视未违约,甲方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从承包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6、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本合同解除。
7、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双方可在过程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8、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装饰工程承包施工 篇1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表一:装饰工程预算单)
3、工程承包方式:
4、总价款:¥ 元,,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年月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见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预算规定的品牌规格,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是按《本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出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表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四、工程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2、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内三天组
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表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甲方未验收使用视作验收合格。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表六《工程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