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投资咨询服务合同(精选31篇)
四、注意事项
股市行情波动起伏,为确保会员利益,提高服务质量,请所有会员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务必打开手机,因为我们可能通知您买卖股票。如果执行完我们的操作指令后,请尽快回复短信或来电告知我们具体的操作结果以便我们能及时跟踪服务,确保您的利益。
汇款方式:__________ _
______________投资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汇款账号: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
股市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篇8
立合同书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服务条款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
2.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1.短信会员_____/季,送_____个月2.金卡会员_____/季,送_____个月3.贵宾会员_____/季,送_____个月
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
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
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
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共计_____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市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事由
一、甲方为促进公司顺利上市,积极推进公司重组,特聘请乙方为其股权投资顾问,以提供涉及公司改制、重组、产业结构调整、融资、引入战略合作者等方面的总体重组及上市方案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
二 、乙方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恪守执业道德,为甲方提供顾问及咨询服务。
第二条 服务范围
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顾问服务。服务范围仅限甲方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机构(仅限甲方公司,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机构)。
第三条 服务内容
(依据股权投资具体情况真实填写)
第四条 服务方式
一、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人到甲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工作,并就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书面报告。
二、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提供其要求的信息、资料、研究报告及其他文件。
三、乙方接受甲方其他委托(双方另行商议),提供专项顾问、咨询服务及书面报告。
四、其他能够提供的服务方式 。
第五条 工作方法和联络方法
一、本协议生效后,建立合作双方领导/业务人员之间不定期的交流磋商制度,以协调双方的合作关系。
二、甲乙双方应确定联络人员,建立定期的信息交流制度,一般每月应至少互通一次情况。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各项责任和义务。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尽职调查工作,提供乙方为完成本协议所述责任所必要的各种法律文件、协议、政府批文,资料和其他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3、根据重组、上市工作的需要,甲方可征询乙方意见,及时聘请券商、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甲方承担相应中介服务费用;
4、对乙方提交的需要甲方决策的方案、文件,或者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信息披露或递交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的文件,应及时履行完成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等各项程序。由于甲方的原因使工作延迟,由甲方负责。
5、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金桥镇物流配套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设计重组及上市总体方案。
在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股东及债权人的意见,并根据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定可行的总体重组及上市方案,包括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以及股权重组等。
2、依据总体重组方案,在甲方支持和配合下组织方案的实施,包括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协调有关各方,分工协作,以保证重组工作顺利进行。
3、根据对甲方公司尽职调查得出的相关资料,提出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和与股权重组的方案。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资本市场的相应中介谈判并及时将谈判进展告知甲方,以便于双方确定或调整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与股权重组方案,以及确定公司上市前期重组的其他工作。
5、乙方对在本项目中知悉的甲方不可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口头的和书面的)承担不可撤销的保密义务。除非本协议约定、或本协议所述重组工作之必要、或得到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八条 乙方顾问服务的完成
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书面顾问文件以后,视为约定顾问服务工作的完成。
第九条 免责约定
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顾问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交各项方案、建议、报告、意见等书面顾问服务文件,在甲方同意或认可并实施以后,只要乙方在工作中不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故意,则乙方对该方案、建议、报告、意见等实施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知识产权的约定
乙方提出的上述顾问服务报告、建议、方案、意见等顾问服务文件,甲方可以自由决定采用顾问文件的部分或全部。但该文件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未经他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顾问服务文件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