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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场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32篇)

2024-04-07 17:02:33合同范本打印
公司商场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32篇) 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

  3、____________。

  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_______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六条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_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九。

  第六章房屋登记

  第十七条房屋登记

  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2、__________。

  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七章物业管理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

  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______。

  物业服务时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_______】。物业服务费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

  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设立前适用该章约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十。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_____________。

  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_______;

  2、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

  第二十一条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

  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十一。

  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_____】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五条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页,一式份,其中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份,【____】____份,【____】___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公司商场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5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

  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的首付款________元(含已付定金元)。

  其余价款元,买受人以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

  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1)逾期在30日之内的,买受人应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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