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术服务契约书(精选33篇)
9、完成后台系统软件的安装,并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联调。
10、组织并实施前台系统录入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
11、提供售后服务。
12、按照本协议有关约定收取前台系统维护费及培训费。
13、组建能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培训维护机构,并负责前后台系统的长期维护及后台系统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14、系统安装完毕并投入正常运行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软件技术资料。
第七条系统的建设实施进度
在明确规定的日期,开始前后台系统的实施与建设,具体实施计划由双方另行协商规定。
第八条软件技术标准
软件应按照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9]100号)文件要求,通过公安部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其功能应符合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要求的功能。
第九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在后台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前台系统安装10家、乙方跟踪运行10日后,甲方应派员对系统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
按本产品的企业标准和软件功能规定进行验收。
3、验收方式
(1)采取随机选点(一般选8-10个具有代表性的旅业单位)的方法,在甲方所在地验收。
(2)对分期实施的地区,只对首批安装的系统进行验收。
对首批验收合格后新增的用户,不再进行验收工作,即视为验收合格。
4、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应签发验收合格证给乙方。
如验收不合格,双方应委派代表共同检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该时间视具体情形由双方另行商定)由责任方自行解决。
第十条售后服务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协议双方保证,基于本协议从另一方获得标有秘密或专有标记的信息或在合作过程中从另一方获取的知识,这些知识包括技术、商业或者管理等方面,应当对之保密。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本协议履行完毕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这些知识或信息,不得向他人披露。
2、对能以文件证明属下列信息的,不承担保密责任:
a、从第三方合法得到的信息;
b、在执行本协议时已公开的信息或在不违背本协议规定下公开的信息;
c、受让方自行获取或开发的,且没有利用出让方的保密信息;
d、经同意可以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3、双方同意,其所属员工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4、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自最后一次信息披露之日起五年以内,上述的保密义务依然有效。
5、双方应当视彼此之间的商业关系为机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这种商业关系披露给第三方。
6、法律、司法判决规定的必须披露的信息,不受本协议第十一条的限制。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就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之下的义务(支付款项除外),各方对本协议约定的责任或作出的承诺因下列原因而免除:战争、内战、罢工、停工、禁运、联合抵制、军事或颠覆政权、革命、外地入侵、暴乱、国民骚乱、暴徒的暴力或破坏等行为,且双方在此同意本协议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进行延长。
不可抗力亦包括超出要求以不可抗力免责一方之合理控制的事件。
不可抗力的情形应当是不能预见的,或能预见但经合理的努力后仍不得避免。
不可抗力必须是发生在协议签订之后,并阻碍了主张不可抗力一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期限或终止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其终止期限为旅业系统建设完毕之时。除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做规定外,第十条定义的售后服务,第十一条定义的保密责任,将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基于重要的原因,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该重要原因为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实质义务,且在考虑了各种特别情形及双方利益的情况下,其违约程度已使守约方不能指望违约方正常终止履行本协议。
3、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应以挂号邮件送达。
如果此通知及时邮寄,则推定为及时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工作程序之改变,当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共同制定。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本协议之任何条款的一部分为无效或失去效力或不得履行,则其从本协议中排除。
本协议继续有效并在法律的最大范围内得以执行。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下的权利及义务整体或部分让与给第三人。
4、本协议并不形成双方之间的合伙、代理或合资关系。
5、对他方违约或其过错责任追究权利的放弃并不能被认作是放弃对其后续违约行为责任追究权利的放弃,一方延迟行使权利亦不得被视为放弃其权利。
6、本协议包括下列内容构成双方之间的整体协议,并取代所有以前口头或书面的协议以及以前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备案通讯资料。
7、本协议中的条款标题及目录,只为引用上的方便,并不影响条款的解释或组成。
8、本协议如有相关明确内容作为补充,后者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技术服务契约书 篇20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区域日常保洁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项目 名称:_________ 所在地:_________ 作业面积: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乙方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甲方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的39;办公区域(或家居)进行保洁服务。 服务时间一共为_________天。 如因整体工程延期,交叉施工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延期,以甲乙双方协商的最终日期为准。
第三条 保洁费用
1、_________,其费用为:_________元;
2、_________,其费用为:_________元;
3、_________,其费用为:_________元;
本次保洁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转账支票方式于每月____日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日常保洁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月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
2、甲方于每月____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向乙方支付代乙方收取客户有偿特约服务费用的_________%;扣除的_________%作为甲方应收的管理费。
3、合同履行完毕,乙方享有在协议的时间内获得服务费用的权利。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开具有偿特约服务的发票和收据。(注:发票和收据由乙方提供)。
第五条 具体保洁项目
1、日常清洁:办公楼内科室卫生、楼内卫生、楼上楼下厕所,洗手盆及周边下水道,办公楼区域,门窗玻璃,_________等。
2、定期保洁:厕所每日冲洗、消毒、除臭,洗手间每日清扫、擦拭、消毒,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的协助 甲方有为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1、甲方尽可能委派专人负责现场全过程监理,并尽量避免交叉施工。
2、乙方进场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工程区域内所有物品现状点验清楚,特别强调物品有无损坏,贵重物品有无保管好等因素。
3、乙方进场后,甲方需提供水源、安全用电、照明、以保证正常施工;提供乙方员工更衣就餐、设备存放的房间;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办公用房及办公电话一部,电话费由乙方支付。
4、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
第七条 工作总结与计划 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____日之前将当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