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作保密协议(通用31篇)
(二)甲方需提供不同的节假日、新品、换季等促销方案供乙方选择实施。
(三)如甲方发起品牌整体促销方案时,乙方需按要求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的要求超过甲方的配额时,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负担。
(四)任何促销与广告宣传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合作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须遵守国家一切法令、法规,不得擅售未经甲方核准的商品及劳务。如因此对甲方品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时,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且有权就损失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二)如若属于乙方或乙方受雇人的故意或过失,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者,乙方须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损害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需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就其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第八条 合作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一方在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经营;
2.一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达到清算程度;
3.一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二)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产业,或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及经营范围;
3.乙方严重违反《店面运营操作手册》。
合同期间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致无法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由乙方指定第三人承继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义务,或者由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权利义务。除须接受职前培训外,第三人或者乙方的法定继承人必须与甲方重新订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第三者,如擅自转移,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店所属乙方授权使用的标的物归还甲方,并停止使用企业识别系统。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一旦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二)因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合同事项无法执行,经他方定期15日的期间催告仍未改善或补正时,他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三)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起诉讼。
(二)双方同意如本合同诉讼时,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