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伙合同(精选15篇)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为据,
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条件:①全体合伙人同意;②认可本合同约定的条款;③同意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条件:①有正当理由;
②不得在合伙经营困难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月书面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出资的转让:转让合伙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其他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组织,造成损失据实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各存一份。
合伙人:(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地点:
公司合伙合同 篇5
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万
第二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 、共创辉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
第三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
第四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五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
第六条 工资、盈余分配、提成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工资分配
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 ,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
每月为人民币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高工资。
(二)提成分配
1.业务提成: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工程业务提成按照多劳多得、优者奖励的方式分配,其提成
2.技术提成:甲方 ,主要负责公司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定位、技
3.经销商补助提成:除设计师自身客户外,合伙双方直接客户购买材料所产生的经销商交通、 信息补助费用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比例承担,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七条 企业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
付合伙债务;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事务执行
(一) 总则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二) 事务表决
1.普通事务表决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普通事务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重大事务表决
合伙企业的下列重大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 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⑦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作权限和义务
1.工作权限
① 全面负责和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③ 对合伙企业进行部门职能框架建设,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考核机制。 ④ 对合伙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研发、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回款等,进行合理高效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
2.义务
①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② 其他合伙人可以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决定。
③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