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房屋室内装修合同(精选33篇)
4、在施工中,甲方必须提供合格产品的材料,供乙方选择,若因甲方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5、在施工中,若甲方施工技术人员指挥失误,或图纸更改造成的返工,其材料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6、在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图纸设计,若因需要,必须同设计人员及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7、在施工中,对于质量不合格部位,必须返工,其损失乙方自负。
8、本工程质量要求按优良工程验收交货,若达优良工程,将奖励施工队承包工资总价2%的奖金,若达不到要求,将罚施工队3%处罚金。
10、施工工期:
(1)整个工程施工工期为80天,每层楼装修时间按14天计划,雨天不顺延。若因停电24小时以上或电工安装线路24小时以上而无法施工,双方须作好签字记录,方可顺延。
(2)在施工中,乙方不按甲方每天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所造成的延误工期,其损失乙方自负。
(3)在施工中,乙方无故停工,拖延工期达2天以上,甲方有权另请施工队,且不赔偿乙方前期施工的开支。
第四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乙方进场第七天支取生活费,以每人每天10元计支。
2、工程进入一个月,按工程量支取20%的工程费。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足乙方55%的工程费,其余45%为垫资部分(约150万元),一年内无质量责任,在农历20xx年春节前结算清所有工程费。
第五条:验收及交货方式
1、竣工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进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
2、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布发行的施工验收标准验收,以施工图为依据。
3、工程竣工验收后半年内,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六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1、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罚款1000元,提前一天奖1000元。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文明施工,搞好同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关系,执行凤凰古城护管理条例规定,杜绝纠纷。
2、乙方应处理好内部员工之间的纠纷与协调工作关系。
3、对于装修,若有发现危险部位,应同甲方及有关技术权威进行鉴定,允许施工后,方能施工,否则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均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动力设备,电力线路施工时,应注意安全,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