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资服务协议(精选33篇)
1、一方发生解散、破产、吊销情况的 ;
2、 ;
3、 ;
4、 。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如甲方对乙方某次提供服务的质量有异议,须在乙方提供当次服务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整改。如果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就乙方服务质量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要求。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双)方所有。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 未按约定提供工作条件或完成配合事项,或者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服务进度和质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外,还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乙方并有权中止提供服务,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后果,由甲方负责。甲方逾期付款达2(二)个月,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外,还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负责返工或提供补救措施,但甲方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缺陷的除外。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定期系统保养服务,部分或全部免收当次保养服务费用。
(3) 乙方未在规定期间完成呼叫服务,免收当次费用的部分或全部呼叫服务费用。
(4) 任何情况下,乙方因本合同履行所承担的责任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百分之十)。
(5) 下列情况下造成服务不符合约定,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A. 设备使用过程中因设备自身的问题而造成的故障;
B. 乙方服务范围外的其它设备出现故障而导致的系统故障;
C. 第三方操作系统、数据库平台缺陷;
D. 甲方操作人员安装软件不正确,或在使用软件时违反操作规程;
E. 甲方安装盗版软件、与业务无关的其他软件、上网下载软件、玩电脑游戏等,使系统感染病毒、或破坏系统;
F. 甲方人员擅自变更设备配置;
G. 不可抗力造成的系统故障。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3. 。
第十二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乙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并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者双方之间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存在生效的书面合同的约定,乙方任何业务经办人员无论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做出的任何业务承诺、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乙方授权以乙方名义、以乙方业务员名义发出业务订单,接收、验收或确认任何工作成果),都不能代表乙方,该种行为完全是其个人行为,甲方同意由此发生的所有法律后果都由其个人承担,无权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甲方承诺,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以及合作终止后三年内不对乙方同类业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乙方到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或任职。若出现该类情况,则属甲方违约及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100%(百分之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另行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双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3、 ;
4、 。
第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内容与附件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章)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 号邮政编码:__________
公司出资服务协议 篇11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甲方提供国和国外终端点的电话通信服务,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该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乙方提供国内部电话通信服务,详见本协议附件二,该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双方有意根据本协议中列明的条款从对方购买并向对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服务开始日服务开始于年月日或于该日期左右,甲方应按照附件一的费率向乙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乙方应同样按照附件二的费率向甲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上述费率应受本协议第四条的调整所约束。
附件一中的费率在经甲方事先
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可变更。
附件二中的费率在经乙方事先日书面通知甲方后可变更。
第二条服务期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期起生效,双方的义务亦自此开始。
本协议有效期为上述日期起后的
个月(但受第五条提前终止协议的权利约束)。
本协议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后将自动延长年。
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时终止本协议,该方应在该期届满前至少提前日将其终止本协议的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
除非经任一方以上述规定书面终止,本协议应持续有效。
第三条发票1.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日发出(“发票日”)。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日发出(“发票日”)。
第四条结算每月发票之间的差额(“结算付款”)应由发票金额较低的一方(“结算应付方”)于不晚于发票日起
日(“到期日”)支付发票金额较高的一方(“结算应收方”)。
如果结算应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结算付款,结算应付方于到期日因没有争议的使用而应付但拖欠的金额应计收月利率%的费用。
本条规定不能被解释为结算应收方放弃在本协议中其所享有的由于上述欠款而宣布结算应付方违约的权利,及终止本协议、行使本协议中或根据法律或衡平原则应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五条终止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结算应收方自行决定并书面允许的任何宽限期内,向结算应付方开出账单的结算付款未从结算应付方收到,则结算应收方可以其独立意志决定部分或全部终止转播服务。